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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25年退役士兵国家教育资助申请材料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5-09-11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规定,现就做好2025年退役士兵国家教育资助工作通知如下:

一、面向对象

退役后,自主就业,通过2025年全国统一考试考入我校,并持有退役士兵证的全日制在校学生;2025年秋季退役复学在校学生。

二、报送材料

1.《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II》两份,申请学生需通过全国征兵网在线填写、打印本表(手填及复印无效);

2.退役士兵身份证明复印件两份;

3.2025年高考/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准考证复印件两份(仅新生提供)。

三、报送方式及时间

1.报送方式

请以学院为单位将符合条件的学生申请材料交至武装部。

2.报送时间

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19日。

四、注意事项

已享受过退役士兵国家教育资助政策的学生不能再次享受,如学生本科阶段享受过退役士兵国家教育资助政策,则其研究生阶段不能再次享受。


地点:沙河校区综合办公楼201办公室

电话:010-666071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