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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贫困研究生勤工助学岗位招聘的通知

关于贫困研究生勤工助学岗位招聘的通知
[2016-10-08 17:52:03]

关于贫困研究生勤工助学岗位招聘的通知

勤工助学是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有效途径。为进一步做好勤工助学帮扶工作,帮助在读经济困难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提供研究生“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有效平台,做到勤工助学与学生自身成长相结合,本学年北京邮电大学助学中心将首次为研究生设立勤工助学工作岗位,面向广大研究生进行招聘。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原则

勤工助学招聘坚持“学有余力、自愿申请、信息公开、扶困优先、竞争上岗”的原则,在不影响正常教学秩序和学生正常学习的前提下有组织地开展。

二、招聘对象:北京邮电大学全日制在读注册贫困硕士研究生

三、招聘条件:

1、品行端正,思想进步,成绩优良,上一学年内无违反校规校纪记录;

2、工作责任心强,有较好的工作能力,有一定组织协调与文字写作者优先考虑;

3、身体健康;

4、能自觉遵守本规定;

5、同等条件下,本科期间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

四、岗位类别:学校固定岗、学校临时岗

五、岗位管理

1、研究生勤工助学工作由北京邮电大学助学中心统一管理,负责对研究生勤工助学的岗位设定、招聘、考核、经费管理等问题进行研究和协调。同时,各用人单位负责研究生勤工助学的岗前培训、日常管理等。

2、勤工助学岗位类型分为固定岗位、临时岗位。固定岗位工资标准为20元/小时,各岗位原则上每周不超过6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

3、受聘研究生试用期一周,如不符合要求或无法胜任的,可解除聘用并重新招聘。

4、各用人单位应如实记录勤工助学研究生的出勤情况,填写《北京邮电大学勤工助学工时记录表》,每学年会根据出勤情况和工时记录进行评优。每月10号左右将上一月工时上报助学中心。

5、有以下情况者,学校将取消其勤工助学资格: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学校规章制度,受到刑事处罚或警告以上处分者;虚报工时和工资者;学习成绩差,无法完成学业,达到退学条件者。

   五、如有意向同学,请于2016年10月11日14:00-16:00到助学中心办公室提交纸质版报名表(见附件),逾期不予办理。

详细地址:漫咖啡南侧,学生发展中心110.

 

                                                学生事务管理处

                                                2016年10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