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统计2016-2017学年勤工助学岗位需求的通知
关于统计2016-2017学年勤工助学岗位需求的通知
各校内勤工助学用人单位:
根据《北京邮电大学勤工助学管理办法》及年度学生资助工作安排,现开展我校2016-2017学年勤工助学岗位需求统计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勤工助学岗位设置及管理原则
1、勤工助学活动由学校统一组织和管理,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同意,不得聘用在校学生打工。
2、勤工助学岗位需求每学年重新统计一次,如有延用之前学生,同样需要计入统计数量,用人单位提前按照附表填写清楚即可。
3、用人单位应开展必要的勤工助学岗前培训和安全教育,维护勤工助学学生的合法权益。
4、助学中心将对学生勤工助学工作情况及用人单位管理情况实行定向考核与不定向考核。其中,定向考核指助学中心与用人单位共同检查学生的工作情况;不定向考核指助学中心进行不定期的临时检查。
5、为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需有详细的考勤记录以便学生薪酬的统计与发放。
6、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有毒、有害等危险的生产作业及超过学生身体承受能力、有碍学生健康的劳动。
二、勤工助学岗位类别及工时要求
1、勤工助学岗位设置需以教学科研助理、行政管理助理、后勤服务等为主。
2、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活动,固定岗每月要求做满25小时。各助管类勤工助学岗位及临时岗每周不得超过8小时,每月不得超过40小时。
三、酬金发放
勤工助学岗位酬金将按月发放。用人单位需在每月1日前上报上月的工时,并填写《北京邮电大学勤工助学固定岗考勤表》或《勤工助学派出单》,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后报至学生处助学中心,酬金将直接打入学生邮储银行账户。
四、上报需求截止时间、邮箱
请各单位于9 月 18 日(周日)前上报助学中心,邮箱:qgzx@bupt.edu.cn
注:
1、各学院固定岗位另行安排。
2、沙河校区、宏福校区勤工助学岗位另行安排。
说明:由于今年校本部学生少,如不能完全满足各岗位需求,敬请理解!
学生事务管理处
2016 年8 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