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北京邮电大学优秀辅导员、优秀班主任评选工作的通知
北京邮电大学优秀辅导员、优秀班主任
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研究院:
为加强我校学生工作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学生工作干部业务水平,全面推进我校学生工作,根据《北京邮电大学辅导员工作条例》,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将在2016年6月开展2015—2016学年北京邮电大学优秀辅导员、优秀班主任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秀辅导员评选
1.参评人员资格
2015—2016学年在岗的全体专职辅导员(含行政保研辅导员)
2.评选条件
1)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自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主动参与引导舆论,敢于反击错误思想言论,热爱辅导员工作,有强烈的敬业和奉献精神,关心爱护学生,积极开展学生教育、管理与服务工作,指导学生全面成长;
2)认真学习心理咨询、发展辅导等学生事务的相关知识和技能,善于总结工作规律和进行科学研究,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较强的工作能力;
3)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善于结合实际进行探索,积极运用新的工作形式和载体,形成了比较好的工作经验;
4)积极开展深度辅导、学业辅导等,工作成绩突出,深受学生欢迎。
3.评选方法
各学院、研究院根据学院学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评选办法,综合考量本科生辅导员、研究生辅导员工作特点,评选出北京邮电大学优秀辅导员(名额附后)。沙河校区辅导员因另分配评优名额,故不占用学院优秀辅导员申报名额。
填写《2015—2016学年北京邮电大学优秀辅导员申报表》和《优秀辅导员申报汇总表》,由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签字,加盖学院党委公章后于6月22日前将申报表、汇总表及2000字左右的优秀辅导员事迹材料的电子版及纸质版报送党委学生工作部。上报事实材料应真实、准确、生动、详实。
党委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将根据优秀辅导员纸质版材料及优秀辅导员展示交流活动现场表现,从中评选出十名“十佳辅导员”,并推荐其中五人参评北京市优秀辅导员。
二、优秀班主任评选
1.参评人员资格
2015—2016学年在岗的班主任
2.评选条件
1)具有较强的责任感,热爱教育事业,热心班主任工作。
2)努力探索新时期班主任工作方法,具有一定的理论研究能力,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认真履行班主任工作职责。
3)有效地指导学生学习,班级学习成绩处于年级前列。
4)关心班团活动,组织指导学生参加学校、学院各项文体活动。
3.评选方法
各学院、研究院制定评选办法,组织开展评选工作,评选出2015—2016学年北京邮电大学优秀班主任(名额附后)。填写《北京邮电大学优秀班主任申报表》和《优秀班主任申报汇总表》,由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签字,加盖学院党委公章后于7月1日前将申报表、汇总表电子版及纸质版报送党委学生工作部。
三、名额分配表:
学院 |
北京邮电大学 优秀辅导员 |
北京邮电大学 优秀班主任 |
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 |
5 |
3 |
电子工程学院 |
2 |
1 |
计算机学院 |
3 |
3 |
自动化学院 |
2 |
1 |
软件学院 |
1 |
1 |
数字媒体与设计艺术学院 |
1 |
1 |
理学院 |
1 |
1 |
经济管理学院 |
2 |
2 |
人文学院 |
1 |
1 |
国际学院 |
2 |
1 |
网络教育学院 |
1 |
1 |
民族教育学院 |
2 |
1 |
公共管理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 |
1 |
1 |
网络技术研究院 |
1 |
1 |
信息光子学与光通信研究院 |
1 |
1 |
沙河校区 |
4 |
0 |
合计 |
30 |
16 |
联系人:张畅郁 秦莉 电话:62282736
党委学生工作部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16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