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届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专项补贴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研究院:
为贯彻落实国家资助政策,体现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根据北京市教委、学校党委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资助工作有关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16届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专项补贴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1、申请条件
(1)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研究生。本科生原则上必须为注册困难生。
(2)已经正式和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
2、补贴标准
每人一次性补贴300元
申请补贴的学生需填写申请表(见附件),并报送学院,由学院进行审核并将审核通过的纸版申请表和汇总表报至就业指导中心,电子版汇总表发送至jyzx@bupt.edu.cn。
材料报送截止时间:6月16日
地点:学10楼130室
联系电话:62283677
联系人:陆若然
学生事务管理处
2016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