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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届研究生毕业生校内贷款还款的通知

关于2016届研究生毕业生校内贷款还款的通知
[2016-02-29 17:10:20]

关于2016届研究生毕业生校内贷款还款的通知

 

为方便2016届研究生毕业生顺利办理毕业离校手续,即日起学校开始进行2016届研究生毕业生校内贷款还款工作,现将还款具体事宜通知说明如下:

  1. 办理校内贷款还款的同学,请先到学生处领取校内贷款还款通知书,持还款通知书到财务处办理还款手续,还款后请同学及时将还款回执交到学院,各学院、研究生统一将还款回执交回学生处。
  2. 因故不能在毕业离校前办理校内贷款还款的同学,需填写延期还款申请单,学校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将从毕业生离校之日起,每年加收5%滞纳金,以月为计算单位,未满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计算方法如下:

滞纳金=  归还贷款延期的月数 ÷ 12 × 5% ×贷款数

  1. 还款期限:2月29日至3月31日

 

请各学院、研究院督促相关同学积极做好还款准备工作,尽量在毕业离校前一次性还清校内贷款,以免影响毕业离校手续的办理。

 

联系人:许智菲、付泓霖  

 联系电话:62283577

 

学生事务管理处

2016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