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名参加国家三级心理咨询师培训的通知
各学院(研究院):
为提高各学院(研究院)学生工作队伍的心理辅导技能,更好的服务于学生,及时发现学生的心理需求和心理危机状况,党委学生工作部心理素质教育中心为各学院(研究院)学生工作干部提供参加国家三级心理咨询师的培训机会。具体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16年7月23日——10月底,每周六日全天上课
二、培训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12号北京师范大学南院F座
三、报名条件
1、学生工作干部,专职辅导员优先;
2、能够保证全程参加培训。
四、报名程序
请各学院(研究院)有意参加培训的辅导员与各院主管学生工作负责人协商后报给本学院(研究院)的心理负责人,心理负责人于5月26日前将报名情况发送到yuchundu@126.com ,联系电话:62281882,杜老师。需提供报名者的具体信息:姓名+学院+是否专职+邮箱+电话。
由于名额有限,中心将根据往年报名情况酌情分配各学院(研究院)培训名额。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16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