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纪惠/慧贤腾飞计划”奖学金的通知(重发)
关于申请“纪惠/慧贤腾飞计划”奖学金的通知(重发)
[2010-12-07 09:00:54]
北京邮电大学学生事务管理处
校学字(2010)47号
关于申请“纪惠/慧贤腾飞计划”奖学金的通知
各学院:
为了鼓励在校学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全面发展,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推动北京邮电大学教育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经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与北京邮电大学友好协商,决定在北京邮电大学设立“纪惠/慧贤腾飞计划”奖学金。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参评基本条件和原则
1、2009年度及之前考取北京邮电大学,正式注册的大学本科女学生;
2、上学年各科成绩达到优秀等级;如在其他方面有特殊才能或特殊贡献者可以放宽条件(各科成绩至少要达到良好以上),有特殊才能的,学校应特别说明。特殊才能包括:领导才能、文体音乐特长等;特殊贡献包括:在科研、公益活动等方面;
3、家庭贫困证明
(1)符合国家对贫困生的认定标准,家庭收入低于各省市最低生活保障费标准;
(2)有街道和劳动部门提供的家庭收入情况证明;
(3)特殊情况如不能得到学生所在地开据贫困证明的,学校也可视具体情况出据学生贫困证明;
4、品行优良
(1)同学、班主任、学校对学生的评价良好以上;
(2)获得三好学生、优秀学生或其他奖励;
5、没有获得与“纪惠/慧贤腾飞计划”相同性质的资助。上学年已获得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企业奖学金的同学原则上不再推荐。
二、奖励对象:
1、项目拟选20名女本科生;
2、理工科专业;
3、在相同条件下,优先考虑少数民族及家庭贫困的女大学生。
三、申请与评审
1、申报
申请人须填写《纪惠/慧贤腾飞计划奖学金评定推荐表》,并提交表格中指定的资料。
2、评审程序
(1)初评:各学校按照申请条件的要求对本校申请人的全部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提出20名推荐获奖学生名单,报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复评;
(2)复评: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对名单进行审核确定,并报送纪惠/慧贤腾飞计划理事会备案。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将奖学金获得者名单通知各高校,并在相关网站上公布。
3、每学年跟踪评审
(1)下一年度,各大学对本校上一年度获奖学生进行年度综合评审,由学生手工填写《纪惠/慧贤腾飞计划获奖学生信息反馈表》,学校进行评审后,将书面材料和评审结果提交纪惠/慧贤腾飞计划理事会(书面材料和网上材料一并报送);
(2)如发现获奖学生本学年学习不努力或品行不好,学校有权提出终止资助的意见,并报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备案;
四、奖励金额
获选女大学生每学年资助2000元人民币;
五、请各相关学院于2010年12月15日前将全部候选人申请材料:推荐表、年度申请文章(纸版),申请汇总表(电子版)报送到学生处学生管理科(行政办公楼204室)。详见附件。
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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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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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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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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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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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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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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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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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化学院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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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学院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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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学院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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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学院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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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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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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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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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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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事务管理处
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