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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清明节放假期间学生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清明节放假期间学生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2017-03-24 17:09:19]

各学院、研究院:

根据学校通知,清明节放假时间为4月2日至4月4日,为保证同学们度过一个平安的假期,特将学生安全稳定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  各学院、研究院应在放假前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强化安全意识,重点做好交通安全、防火、防盗、防意外伤害等宣传工作,确保学生安全。

2.  提醒学生遵守社会公德,爱护公共财产, 提倡勤俭节约,避免铺张浪费,做文明大学生。

3.  应尽量避免前往人群拥挤场所,外出踏青郊游时应注意用火安全和交通安全,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4.  注意健康生活,饮食规律,适当增减衣物,预防感冒。

5.  注意宿舍安全,严禁留宿外来人员,并保持宿舍环境卫生。

请各学院、研究院加强值班制度建设,掌控学生动态,遇有紧急、重大突发事件,要及时上报并妥善处理。提醒学生要按时返校,因故不能按时返校的同学要按规定请假。请各学院、研究院做好放假期间学生离京的统计工作和结束后返校的统计排查工作。

祝大家度过一个安全、充实的假期!

学生工作部(处)

研究生工作部  

2017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