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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辅导员校外培训的总结工作实施办法

关于辅导员校外培训的总结工作实施办法
[2017-04-06 16:30:08]

各学院、研究院:

为进一步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提高辅导员工作专业化水平,我校积极支持辅导员参加校外培训工作。为增强培训实效,规范培训总结流程,特制定如下办法:

  一、提交培训总结材料

1、整理培训期间材料。

2、撰写培训心得一份,将培训内容与实际工作紧密联系,围绕培训内容、经验总结、在学生教育管理中的应用等方面进行总结。字数不少于1500字。

3、以上材料在培训结束后一周内发送至邮箱:buptfdypx@126.com。纸质版报送至党委学生工作部。

   二、培训差旅费报销材料及相关规定

请各位老师在提交培训总结后,提供以下材料用于差旅费报销:

1、往返城市间交通费发票(乘坐飞机需要提供行程单和登机牌);

2、出差期间的住宿费发票;

3、会议通知,需有培训基地或培训单位盖章;

4、出差审批表。

差旅费报销规定请参照《北京邮电大学国内差旅费管理办法》执行。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17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