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2015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资助政策,认真做好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7]92号)、教财司预函【2014】117号以及《北京邮电大学国家助学金评审办法》,现将我校2014—2015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学院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认真组织开展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
2、国家助学金共分两档,一等每生每年3000元,二等每生每年2000元,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国家助学金分十个月按月发放。
3、请各院于10月15日前将国家助学金推荐名单及申请表报至学生处助学中心。名单电子版发至:qgzx@bupt.edu.cn。
4、具体评审办法、名额分配及相关表格见附件。
附件2:2014-2015学年国家助学金各学院名额分配表.xlsx
学生处助学中心
2014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