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2013届毕业生中评选优秀博士毕业生的通知
关于在2013届毕业生中评选优秀博士毕业生的通知
各学院、研究院(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切实做好新形势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树立先进典型,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和成才观,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共青团北京市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意见》(京教学〔2012〕1号)精神,学校决定在2013届博士毕业生中开展优秀博士毕业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1、优秀博士毕业生的评选范围为全体在校全日制应届及提前毕业的博士研究生;评选比例为评选范围人数的5%。
2、优秀博士毕业生评选由学院组织进行,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经学生自愿申报,由班组评议、导师评议、学院评议后拟定获表彰名单,在所在学院公示三天后无异议者,经党委学生工作部审核后上报学校批准。
3、党委学生工作部向评选出的优秀博士毕业生发放荣誉证书,并将有关材料归入本人档案。
4、评选办法、登记表及名单模板详见附件,请各学院于2013年5月22日(周三)前将名单(附件2)、报名登记表(附件3)汇总后交至学生工作部研究生辅导员科(信息网络中心211室),电子版发送至jhy@bupt.edu.cn。
附件: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1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