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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寒假期间学生活动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寒假期间学生活动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2013-01-16 17:50:06]

 

关于做好寒假期间学生活动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研究院(中心):
  
  根据学校通知,在校学生寒假放假时间为1月20日2月23日,2月25日(星期一)学生正式上课。请各学院在放假前对学生进行宣传教育,确保安全:
一、旅途中要提高警惕、注意防盗,确保人身安全。
二、假期注意交通安全,防止意外车祸等事故发生。
三、要遵纪守法。尽量减少或避免前往人群拥挤场所、尽量减少不必要的聚会和旅游等活动。

四、燃放烟花爆竹要严格遵守各地规定。

五、远离水面冰面,不做危险活动。
六、提倡文明做人和勤俭节约,避免铺张浪费。
七、留校的同学在校内教室或宿舍的活动,要特别注意防火、防盗,消除一切火灾隐患,并注意保持环境卫生。
八、要按时返校,因故不能按时返校的同学要按规定请假。
九、各学院要做好寒假结束后返校学生的统计和排查工作。

  祝大家度过一个安全、愉快、充实的假期!

学生事务管理处
2013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