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2013届毕业生中评选市级优秀研究生毕业生(春季)的通知
北京邮电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
学生[2012]59号
关于在2013届毕业生中评选市级优秀研究生毕业生(春季)的通知
各学院、研究院、中心:
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共青团北京市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意见》(京教学〔2012〕1号)精神,为切实做好新形势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树立先进典型,营造良好学风,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和择业观;鼓励研究生在校期间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努力提高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学校决定在2013届毕业生中开展市级优秀研究生毕业生(春季)评选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1、优秀研究生毕业生的评选范围为全体在校全日制应届及提前毕业的研究生。
2、优秀研究生毕业生评选由学院组织进行,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经学生自愿申报,由班组评议、导师评议、学院评议后拟定获表彰名单上报党委学生工作部,经审核并公示七天后无异议者,上报学校批准。
3、市教委将统一向评选出的优秀研究生毕业生发放荣誉证书,有关获奖材料将归入本人档案。
4、评选办法、登记表及名单详见附件,请各学院于2012年12月20日(周四)前将名单(附件2)、报名登记表(附件3)汇总后交至学生工作部研究生辅导员科(信息网络中心211室),电子版发送至liujia410@bupt.edu.cn。
联系人:刘佳
联系电话:62282279
附件: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12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