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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2年新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同学签署贷款合同的通知

关于2012年新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同学签署贷款合同的通知
[2012-11-13 08:34:57]

关于2012年新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同学

签署贷款合同的通知

各学院及相关同学:

目前我校本学年国家助学贷款新申请工作已经结束,经与中国银行协商,成功申请贷款学生本周将与银行签署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具体安排如下:

一、面签合同时间地点:

宏福校区:11月14日(周三)下午2:00,教二楼207

校本部:11月16日(周五)下午2:00,图书馆一层报告厅

二、应携带的材料:

1、银行发放的所有纸质材料,包括:申请审批表、合同、代借据、放款通知单。请注意:材料将于签约前通过辅导员发放到学生手中,请认真核对合同上的所有信息,所有纸质材料请不要填写、涂改或签名,一定要到现场面签。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注意:二代身份证须复印正反面;如证件遗失,学生证需学院及学生处盖章的证明,身份证需要学院及保卫处盖章的证明,所有的证明需要相关部门的红章压照片。2012级本科生、研究生待学生证发放后补交复印件)
3、黑色签字笔。
三、注意事项:
1、根据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办法规定,贷款学生必须按时签署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及提款申请审批表(代借据)才能放款,所以请同学们务必按时前往。现场签合同时必须本人办理,不得他人代签。

2、国家助学贷款合同签署后,银行将进行审核,审核完成后将通过学校统一放款。对于学费已经划扣的同学,财务处将贷款金额打入个人邮政储蓄账户;对于通过绿色通道入学办理过学费缓交手续的同学,将直接缴纳学费。
 

学生处 助学中心

2012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