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国庆节放假期间学生活动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学校通知,全校学生“国庆节”期间放假时间为9月30日至10月7日,各学院应认真做好防火、防盗、防意外伤害等宣传教育,确保安全。为保证学生度过一个安全、健康、快乐的假期,学校要求学生在放假期间遵守以下规定:
1.不得进行任何有组织的跨省郊游活动;市内集体外出活动要有专人负责,禁止在外过夜,并报所在学院批准后方可出行。
2.个人外出活动、探亲访友须在学院办理请假销假手续。
3.注意宿舍安全、交通安全和饮食卫生,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4.禁止在风景区使用明火,以防引起火灾,注意保护生态环境。
5.遵守社会公德,爱护公共财产,做文明大学生。
6.严禁留宿外来人员,违反者按学校规定严肃处理。
7.不准因外出活动擅自调课或影响正常教学秩序,必须按时返校。凡无故未按时返校者,按学校规定严肃处理。
祝大家度过一个安全、愉快、充实的假期!
学生事务管理处
2012年9月20日
2012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