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邮电大学学生事务管理处
校学字(2012)51号
各学院及相关同学:
根据北京市相关文件精神,近日将为我校医疗类型为B类的硕士研究生办理2013年大病医疗保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参保对象:
我校2010—2012级硕士研究生中医疗类别为B类的学生(注:已经在原单位办过医保的此次无需参保)。
参保方式:
2012级硕士研究生新参保工作:
2012级硕士生应填写《个人参加城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信息登记表》,学院通过“北京市医疗保险学校管理子系统”录入新参保学生数据,形成学院汇总数据后报盘,同时提交通过系统打印的《个人参加大病医疗保险信息登记表》。
2010、2011级研究生续保工作:
各学院根据2011—2012学年参保数据整理、导出学生参保信息后报盘。
缴费方式:
每名学生应缴医保费用100元,全部由学校补贴,学生本人无需支付任何费用。
报销政策:
根据北京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政策,参保学生可享受以下医疗费用报销:
参保第一年可报住院费用,650元以上按70%报销,每年最高报销额度为17万元;
参保第二年除享受上述住院报销外,可享受门诊费用报销,650元以上按50%报销,每年最高报销额度2000元。
请各学院宣传、落实研究生医保政策,组织学生填写信息采集表,做好新参保学生信息录入、核对工作。请于9月28日前将以下材料报至助学中心:
(1)通过系统打印的新参保学生《个人参加大病医疗保险信息登记表》(2份) ;
(2)系统导出的学院数据电子文件(含新参保和续保学生数据);
(3)参保学生身份证复印件。
学生事务管理处
2012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