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24年退役士兵国家教育资助申请材料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规定,现就做好2024年退役士兵国家教育资助工作通知如下:
一、面向对象
退役后,自主就业,通过2024年全国统一考试考入我校,并持有退役士兵证的全日制在校学生;2024年秋季退役复学在校学生。
二、报送材料
1. 《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II》(见附件)两份;
2. 退役士兵身份证明复印件两份;
3. 2024年高考/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准考证复印件两份(仅新生提供)。
三、报送方式及时间
1. 报送方式
请以学院为单位将符合条件的学生申请材料交至武装部。
2. 报送时间
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0日。
四、注意事项
已享受过退役士兵国家教育资助政策的学生不能再次享受,如学生本科阶段享受过退役士兵国家教育资助政策,则其研究生阶段不能再次享受。
地点:沙河校区综合办公楼201办公室
电话:010-66607166
附件:《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II》
学生工作部
202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