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动态 · 公告栏 · 文章内容

关于组织开展学生兼职辅导员增选工作的通知

关于组织开展学生兼职辅导员增选工作的通知
[2024-09-09 10:58:59]

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和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切实优化学校辅导员队伍结构,进一步加强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根据《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43号)、《中共北京邮电大学委员会辅导员队伍建设办法》(校党发〔2022〕52号)和《北京邮电大学学生兼职辅导员管理办法》(校党发〔2022〕191号)的相关要求,请各学院结合实际情况,继续做好学生兼职辅导员的选配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选配要求

1.学生兼职辅导员由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或具备研究生入学资格的在籍本科生担任辅导员。

2.学生兼职辅导员岗位数总体上按照与学生1:60的比例并参考2个班级或规模相当的研究生团队配备1位辅导员的原则进行设置。

3.学生兼职辅导员任职时间原则上为2年。

二、任职条件

1.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2.品学兼优,具备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较强的责任心和上进心,学业成绩优秀。

3.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辨别力,熟练掌握党的基本理论知识。

4.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教育引导能力和调查研究能力;具备开展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工作的能力。

5.具有较强的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遵纪守法,为人正直,作风正派,廉洁自律。

6.具有一定学生工作经历,在党团班、社会实践等日常思想政治教育活动中表现优秀。

7.身心健康,具备良好的心理健康素质和身体健康素养。

三、岗位职责

1.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引导学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开展中国梦宣传教育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帮助学生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不断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开展学生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构建网络思想政治教育重要阵地,积极传播先进文化。加强学生网络素养教育,积极培养校园好网民,引导学生创作网络文化作品,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创新工作路径,加强与学生的网上互动交流,运用网络新媒体对学生开展思想引领、学习指导、生活辅导、心理咨询等。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 坚持理论教育与实践养成相结合, 教育引导学生在亲身参与中增强实践能力,树立家国情怀。

2.党团和班级建设。开展学生骨干的遴选、培养、激励工作,开展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工作,开展学生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学生党支部和班团组织建设。

3.学风建设。熟悉了解学生所学专业的基本情况,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掌握正确的学习方法。指导学生开展课外科技学术实践活动,营造浓厚学习氛围。

4.身心健康教育。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多途径组织心理健康知识普及活动,培养学生理性平和、乐观向上的健康心态;开展体育教育工作,引导学生增强体育锻炼意识,加强体育锻炼,增强体育素质,提高体育素养;开展美育教育工作,加强学生审美能力和人文素养,培养学生的审美观和高尚情操;开展劳动教育工作,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念,养成良好的劳动习惯和艰苦奋斗的意志品质。

5.学生日常事务管理。开展入学教育、毕业生教育及相关管理和服务工作。组织评选各类奖学金、助学金。为学生提供生活指导,促进学生和谐相处、互帮互助。

6.配合专职辅导员开展心理健康咨询、校园危机事件应对、职业规划与就业创业指导。

四、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提高工作站位,深刻认识学生兼职辅导员工作的重要性,对标选聘条件,按照通知要求配备到位,将学生兼职辅导员选拔聘任工作纳入学院整体工作部署,全面把握、统筹推进。

2.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学生兼职辅导员队伍建设,组织做好学生兼职辅导员的岗前培训、考核评优工作,加强队伍管理,强化考核激励,确保工作实效。

请各学院于2024年9月16日12:00前将新选配的学生兼职辅导员建议人选和已在岗的兼职辅导员人员信息报送至学工部,以学院为单位将附件发送至邮箱xscsjk@bupt.edu.cn。

 

 

学生工作部

研究生工作部

2024年9月4日


/upload/file/202409/学院-学生兼职辅导员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