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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4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4-04-17 11:00:43]

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实施时代新人铸魂工程,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树立先进典型,鼓励全体学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积极进取、砥砺前行,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京教学〔2023〕2号)《北京邮电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校发〔2020〕2号)文件精神,现面向2024届毕业生开展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具有北京邮电大学学籍的2024届毕业生。

二、评选荣誉及比例

1.校级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比例为毕业生总数的15%;

2.市级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比例为毕业生总数的5%。

市级优秀毕业生从校级优秀毕业生中推荐产生;研究生评选时需注意,非全日制优秀毕业生名额不可用于全日制优秀毕业生

三、评选流程

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学院成立评审小组,按照广泛宣传、组织评选、民主评议、学院初审公示的程序开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无异议,经学院党委会、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后,向学校推荐校级优秀毕业生人选和市级优秀毕业生人选。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根据各学院推荐结果组织等额评审,评选指标单列的提名推荐人选纳入所在学院初评结果,并在校内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四、系统及纸质材料提交

优秀毕业生线上申请系统(学工系统-本科生/研究生荣誉称号)将于4月17日至5月7日开放,请各学院在5月7日系统关闭前完成评选、公示、审批、导出汇总表等所有流程。校级和市级优秀毕业生汇总名单纸质版(两种奖项分别从系统中导出汇总)学院签字盖章后于5月7日前提交,本科生材料统一交到学生处学生事务科(西土城路校区学生活动中心205/沙河校区综合办公楼204),研究生材料统一交到研究生工作部(教一楼420),校级和市级优秀毕业生个人申请表纸质版提交事项另行通知。北京邮电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及学生线上申请填报、学院审核流程详见附件。

五、荣誉认定

校级优秀毕业生由学校颁发《北京邮电大学优秀毕业生证书》,市级优秀毕业生将由市教委统一颁发荣誉证书,有关获奖材料将归入本人档案。

六、注意事项

已评选为优秀毕业生的学生,若毕业离校前出现不符合评选条件情况,撤销其荣誉称号并收回荣誉证书。

本科生联系人:胡老师  联系电话:66605187

研究生联系人:徐老师  联系电话:62283577

 

学生工作部

研究生工作部

2024年4月17日

附件1:北京邮电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pdf

附件2:本科生荣誉称号-学生使用手册.docx

附件3:本科生荣誉称号-学院审核人员使用手册.docx

附件4:研究生荣誉称号-学生操作手册.docx

附件5:研究生荣誉称号-学院审核人员操作手册.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