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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青学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青学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2024-04-16 10:58:27]

为全面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着力推进时代新人铸魂工程,选树学生中奋发进取、自强不息的先进典型,激励大学生自立成才和感恩奉献,现开展“2023-2024学年北京邮电大学青学之星”评选活动。

一、评选范围

北京邮电大学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本科生、且已注册家庭经济困难生

二、评选时间

2024417522

三、评选标准

(一)评选对象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坚定的政治立场,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

2、遵纪守法,品德高尚,遵守社会公德,无违法违纪行为;

3、生活简朴,勤俭节约,不铺张浪费;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为人善良友好;积极乐观,自尊自信,不畏挫折;

4、在学习和生活中严格要求自己,刻苦钻研,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异,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曾获校级及以上奖学金;

5、在爱国奉献、道德弘扬、科技创新、自主创业、自立自强、志愿公益等方面有突出的事迹,在学生中能够起到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榜样作用;

6、一学年内所修课程无不及格,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无违反校规校纪

7往届“青学之星、青学之星提名”获得者不可重复参选

8、此奖项与2023年国家奖学金、各类社会赞助奖助学金不兼得。

(二)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 在科技创新方面有优异表现,在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评选等各类国内外大学生科技创新类比赛中获得过校级及以上奖励;

2. 热心公益,乐于奉献,积极参与志愿服务,尤其是走入社区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并在过程中有突出表现,得到广泛认可;

3. 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尤其是深入贫困地区从事实践服务活动,并能以创新形式取得优异成绩,获校级及以上表彰者;

4. 在克服困难、自强不息方面受到广泛认可。

四、评选方式

1、根据评选标准,凡符合条件的学生在学工系统(地址:https://stu.bupt.edu.cn/new/index.html)——本科生荣誉称号——青学之星——提交申请;

2、学院组成评审小组进行资格审核,依照本院候选人数民主评议确定拟推荐学生名单,并在学院范围进行不少于五个工作日的公示,如无异议,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后,于58前报资助中心

3、学工部对推荐学生名单进行资格审查

4、资助中心对入围名单进行三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后组织开展评选工作。

五、学院提交材料

请各学院于58前提交以下材料:

学院推荐的“青学之星”学生报名表、“康桥护航计划”申请表(见附件)以及个人事迹介绍材料(学习成绩、曾获奖励、学生活动、成长经历、自强事迹等请详细介绍,内容尽量详实,篇幅不超过两页,正反面打印

电子版报材料由学院汇总后发至资助中心邮箱zzzxbupt@163.com,纸质版材料经辅导员、学院签署意见后以学院为单位提交至资助中心办公室。

六、推荐名额(共计20人)

学院

推荐人数

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

3

电子工程学院

3

计算机学院(国家示范性软件学院)

3

网络空间安全学院

1

人工智能学院

3

现代邮政学院(自动化学院)

1

经济管理学院

1

理学院

1

未来学院

1

人文学院

1

数字媒体与设计艺术学院

1

国际学院

1

合计

20

七、表彰奖励

被评为2023-2024学年北京邮电大学“青学之星”和“青学之星提名”的学生,获颁学校荣誉证书及“康桥护航计划”的奖品

获得“青学之星”荣誉称号的学生直接成为我校第一届“资助政策宣传大使”,获得资助中心的相关政策支持,积极开展资助政策宣传工作。

八、其他说明

1、评审过程中严禁弄虚作假,如发现存在任何欺诈或违反评定条件的情况,所获荣誉和奖品将予以收回,并取消该生当年申报各类社会赞助类奖(助)学金的资格。

2奖品仅限本人使用,严禁转卖、转赠他人。一旦发现,将追回。

 

 

学生工作部

2024417

附件1.“康桥护航计划”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