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位同学:
根据年度资助工作安排,经与中国银行北太平庄支行协商,资助中心现组织开展2023-2024学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工作,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面向对象
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每学年申请一次(如大一新生今年首次申请,大二仍需重新申请),已获得本学年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不可同时申请本次校园地助学贷款。
本次申请面向2023-2024学年没有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含2021、2022年已成功申请一学年贷款的学生)。
已注册成为2023-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申请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三)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科生(含预科、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和研究生;
(四)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五)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三、贷款金额及利息
(一)贷款金额
因政策自今年起有重大改变,本次申请贷款总金额为2023-2024学年1年的贷款金额,而非剩余学制年限的贷款总金额,即全日制本科生(含预科、第二学士学位学生)申请贷款总金额不超过16000元,全日制研究生不超过20000元,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应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
(二)贷款利息
学生在读期间由国家贴息,学生无需支付任何利息。如毕业时在国内攻读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可申请展期,继续攻读学位在读期间仍由国家贴息,毕业前无需支付任何利息,毕业后执行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协议。
四、 申请流程
(一)整体流程
(二)操作步骤
1.学生线上申请
本次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方式为线上申请,学生登录中国银行手机银行,提出贷款申请,按照要求填写相关个人信息,每一项都是必填项,并上传银行所需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户口本、监护人信息(借款人为未成年人)】。
2. 学校、银行审核
影像资料上传完毕后,进入高校困难经济认定阶段,学生手机银行显示进度为“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中”。学校完成困难认定后,中国银行审批,学生收到8位数入学验证码短信,手机银行页面同步显示。学生进入贷款页面完成合同签署。签署完成后页面进度展示为“待入学确认”,学校在线进行入学确认。
3. 银行放款
贷款分为两大部分,①学费住宿费部分直接放款至学校统一账户,将先冲抵学费、住宿费,如本人已缴纳学费、住宿费,将转入学生学号对应的银行卡中;②生活费部分(除学费、住宿费之外的贷款余额)将转入学生在中国银行开立的个人账户(中国银行将进入学校统一为贷款学生开立实体卡账户)。学生可在手机银行上看到放款结果,也可查询历次申请记录、查看贷款合同。
五、工作要求
请所有同学于2023年10月25日中午12:00之前完成线上申请工作。
请各学院统筹安排院内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工作,保证有需要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覆盖。
学校资助中心联系电话:010-62282678/66605390
中国银行北太平庄支行联系电话:010-51603293
附件: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操作指引-学生端
学生工作部
2023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