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导员队伍建设年】关于选配学生兼职辅导员的通知
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和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切实优化学校辅导员队伍结构,进一步加强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根据《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43号)、《中共北京邮电大学委员会辅导员队伍建设办法》(校党发〔2022〕52号)和《北京邮电大学学生兼职辅导员管理办法》(校党发〔2022〕191号)的相关要求,请各学院结合实际情况,做好学生兼职辅导员的选配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选配要求
1.学生兼职辅导员由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或具备研究生入学资格的在籍本科生担任辅导员。
2.学生兼职辅导员岗位数总体上按照与学生1:60的比例并参考2个班级或规模相当的研究生团队配备1位辅导员的原则进行设置。
3.学生兼职辅导员任职时间原则上为2年。
二、任职条件
1.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2.品学兼优,具备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较强的责任心和上进心,学业成绩优秀。
3.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辨别力,熟练掌握党的基本理论知识。
4.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教育引导能力和调查研究能力;具备开展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工作的能力。
5.具有较强的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遵纪守法,为人正直,作风正派,廉洁自律。
6.具有一定学生工作经历,在党团班、社会实践等日常思想政治教育活动中表现优秀。
7.身心健康,具备良好的心理健康素质和身体健康素养。
三、岗位职责
1.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引导学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开展中国梦宣传教育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帮助学生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不断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开展学生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构建网络思想政治教育重要阵地,积极传播先进文化。加强学生网络素养教育,积极培养校园好网民,引导学生创作网络文化作品,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创新工作路径,加强与学生的网上互动交流,运用网络新媒体对学生开展思想引领、学习指导、生活辅导、心理咨询等。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 坚持理论教育与实践养成相结合, 教育引导学生在亲身参与中增强实践能力,树立家国情怀。
2.党团和班级建设。开展学生骨干的遴选、培养、激励工作,开展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工作,开展学生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学生党支部和班团组织建设。
3.学风建设。熟悉了解学生所学专业的基本情况,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掌握正确的学习方法。指导学生开展课外科技学术实践活动,营造浓厚学习氛围。
4.身心健康教育。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多途径组织心理健康知识普及活动,培养学生理性平和、乐观向上的健康心态;开展体育教育工作,引导学生增强体育锻炼意识,加强体育锻炼,增强体育素质,提高体育素养;开展美育教育工作,加强学生审美能力和人文素养,培养学生的审美观和高尚情操;开展劳动教育工作,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念,养成良好的劳动习惯和艰苦奋斗的意志品质。
5.学生日常事务管理。开展入学教育、毕业生教育及相关管理和服务工作。组织评选各类奖学金、助学金。为学生提供生活指导,促进学生和谐相处、互帮互助。
6.配合专职辅导员开展心理健康咨询、校园危机事件应对、职业规划与就业创业指导。
四、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提高工作站位,深刻认识学生兼职辅导员工作的重要性,对标选聘条件,按照通知要求配备到位,将学生兼职辅导员选拔聘任工作纳入学院整体工作部署,全面把握、统筹推进。
2.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学生兼职辅导员队伍建设,组织做好学生兼职辅导员的岗前培训、考核评优工作,加强队伍管理,强化考核激励,确保工作实效。
请各学院于2022年10月28日12:00前将学生兼职辅导员的建议人选报送至学工部,以学院为单位将附件发送至邮箱 buptsxjyk@126.com。
学生工作部
研究生工作部
2022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