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本科生评优表彰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激励本科学生积极进取,奋发向上,根据《北京邮电大学学生管理规定》(校发〔2021〕7号)及学校评优表彰相关管理规定,现将2021-2022学年本科生评优表彰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1.评优工作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各类奖学金原则上不能兼得,奖学金与助学金可以兼得。
二、学校奖项设置
1.学校奖项设置
2.社会赞助奖助学金及双培生奖学金评选工作另行通知。
三、工作流程
1.根据年度评优工作安排,按照各学院学生人数进行名额分配。
2.学院成立评审小组,按照广泛宣传、组织申请、民主评议、学院初审公示的程序,向学校推荐初评名单。评审小组由学院党委书记任组长,主管学生工作和本科教学工作的院领导、辅导员、班主任等为成员。
学院评审小组通过民主评议等方式确定本学院拟推荐先进个人、集体名单,并在学院范围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如无异议,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后,按程序报学生工作部(处)。
3.根据各学院的推荐,组织等额评审,提出先进个人、集体建议名单,并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4.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四、提交材料
学生于10月24日至10月26日期间在学工系统中提交各类奖学金、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申请。学院完成审核后,于11月4日前批量导出并打印纸质版学生个人或集体申请材料、学院汇总名单(10月24日至11月3日期间开放各类奖学金、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申请,系统关闭后学生无法再次修改和提交),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交至学生处学生事务科。学校将从系统中直接导出学院汇总名单的电子版材料进行评审(请务必保证纸质版材料和系统中名单的一致性)。电子版评优工作总结请11月4日前发送到邮箱xsc@bupt.edu.cn,纸质版总结请盖院章和其他纸质版材料一同提交。
联系人:胡老师 梁老师
电话: 66605187、62282757
学生工作部(处)
2022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