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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选大学生参加第十七届“大学生年度人物”展示活动的通知

关于推选大学生参加第十七届“大学生年度人物”展示活动的通知
[2022-09-13 08:03:45]

各学院:

为喜迎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充分展示大学生群体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激励广大青年学生立大志、明大德、成大才、担大任,争做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时代新人,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时代洪流中踔厉分发、勇毅前进,根据《关于组织第十七届“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推荐展示活动的通知》精神,现开展第十七届“大学生年度人物”展示活动推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时间

即日起至2022年9月16日

二、推荐对象

所有注册的中国籍学生(包括研究生、本科生)。

三、推荐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深入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

2.爱国情怀深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积极主动用脚步丈量祖国大地,用眼睛发现中国精神,用耳朵倾听人民呼声,用内心感应时代脉搏。

3.自身本领过硬,学习表现优异,人文素养较高,掌握丰富的科学文化知识,具有突出的专业技能,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攻坚克难中创造业绩、成长承载。

4.品德修为较高,主动向英雄学习、向前辈学习、向榜样学习,争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践行者,具有自强不息的进取精神、勇于奋斗的精神状态、乐观向上的人生态度以及理性和平的心理素质。

5.所推荐大学生的事迹应主要集中在近三年(2019年8月以来)。围绕近三年来投身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等重大斗争、服务乡村振兴等国家重大战略、参与服务保障北京冬奥会等重大活动情况,择优推选。

6.已获得“最美大学生”荣誉称号的不再参加推选;获得往届“大学生年度人物”荣誉称号的在读大学生可推荐参加“最美大学生”评选,不再参与本届年度人物推选。

四、推选程序

1.推荐报名。请各学院组织开展年度人物推选工作,每个学院限推荐1人。

2.组织推选。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开展推选工作,对推荐人选进行全方位考察,确保申报人事迹真实可靠。

五、工作要求

1.各学院按照“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把控程序、遵守标准,切实履行好审核把关职责,确保推荐人选和推荐材料真实可靠。

2.请于9月16日16:00前将推荐人电子版材料打包发送到邮箱buptsxjyk@126.com。

3.电子版材料清单:

(1)第十七届大学生年度人物推荐报名表(附件1)。该表为推荐人的基础信息表。其中,个人简介1000字以内,要求简明扼要、事迹突出;所列荣誉须为近三年内荣誉。

(2)个人电子照片2张。包括推荐人正面免冠白底证件照1张(1寸2.5*3.5cm.413*295像素);其他能够反映其先进事迹和个人精神风貌的照片1张(像素不小于1024*768,大于2M不超过10M)。

(3)入围全国前80的同学,须附上1分钟的微视频补充推荐资料。届时学校将另行通知。

学生工作部

研究生工作部

校团委

2022年9月13日

附件:第十七届大学生年度人物推荐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