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学生工作评优的通知
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工作,激发各学院学生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加强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促进学校学生工作整体水平提升,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现将2021年学生工作评优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院学生工作专项奖
设置本科生思政工作、研究生思政工作、基层组织建设、就业工作、心理素质教育、学风建设、资助工作、学生日常管理与安全教育、征兵工作、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校园文体活动专项奖。评选标准观测点详见附件1,每个单位原则上除就业工作外最多申报四项,申报单位填写申请表。
二、学生工作先进个人
(一)优秀辅导员、十佳辅导员
1.参评人员资格
2021年全年在岗的专职辅导员(含优干保研辅导员)。
2.推荐条件
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爱岗敬业、务实创新,严格履行辅导员工作职责,积极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切实做好党团和班级建设,全力推动学业辅导,认真落实各项学生事务管理,广泛开展心理素质教育,深入开展学生职业规划与就业指导工作,做好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妥善应对处理校园危机事件,积极开展理论和实践研究,成效显著。在评测周期内,个人及所带班级、党支部被评为校级及以上优秀奖励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
组织优秀辅导员进行经验交流展示,并从中评选出10名十佳辅导员。
(二)深度辅导优秀奖
1.参评人员资格
2021年全年在岗的辅导员。
2.推荐条件
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爱岗敬业、务实创新,严格履行辅导员工作职责。每学期对每一名学生开展不少于一次的深度辅导工作,做好深度辅导记录。深度辅导工作有思路、有方法,有效推动学生工作开展,内容充实、成效显著。
(三)工作特色奖
1.参评人员资格
2021年全年在岗的辅导员。
2.推荐条件
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爱岗敬业、务实创新,严格履行辅导员工作职责。立足辅导员工作实际,在某一方面工作有特色、有亮点、有新意,并在校内产生了一定影响或取得了一定成绩(北京市级以上荣誉优先),在工作实践中取得明显成效,对辅导员整体工作开展有指导意义。
(四)爱心使者奖
1.参评人员资格
全校师生。
2.推荐条件
关心爱护学生,高度重视学生心理健康工作,遇到危急情况,主动进行干预,方法得当,成功化解危机。
(五)学生管理工作先进个人
1.参评人员资格
2021年全年在岗的辅导员、学生管理工作联络员(从事学生管理工作满一年)。
2.推荐条件
认真完成、有效落实学校、学院布置的学生管理相关工作;积极主动、创造性地开展学生工作,熟悉学生管理制度内容和学生事务处理程序,服务意识强,工作效率高,在学生教育、管理和服务等方面成绩突出;及时准确报送各类学生数据,特别是疫情相关数据统计;做好各类学生安全教育工作;扎实推进学风建设和学业辅导工作,工作方式方法有创新,所带班级班风正、学风浓;认真宣贯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办法,做好各类评奖评优工作;落实“学生一张表”信息填报工作,积极运用信息化平台开展学生管理服务工作有成效。
(六)心理工作先进个人
1.参评人员资格
学院心理负责人(担任心理负责人满一年)、辅导员(须有本年度成功处理学生心理危机事件经历)。
2.推荐条件
认真完成、有效落实学校、学院布置的各项心理工作;热爱心理工作,积极参与心理相关培训;重视学生心理健康,重视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培养出一批工作出色的学生心理骨干;熟练掌握心理辅导技能和心理危机预防、干预技能;在干预和处理学生心理危机过程中发挥突出作用,有效避免极端心理危机事件的发生;做好学生心理辅导工作,有效帮助心理问题学生解除心理困扰;重视家校合作,密切与学生家长的沟通与交流;深入人心,心理工作得到学生的广泛认可,让学生广泛受益。
(七)就业工作先进个人
1.参评人员资格
2021届毕业班辅导员及各学院的就业联络员(需从事就业工作满一年)。
2.推荐条件
认真完成学校、学院布置的各项就业工作;所带毕业班就业率不低于学院平均就业率;按时、认真完成毕业手续办理相关工作;积极有效的开展就业指导和就业服务,重点群体就业帮扶,重点就业工作成效显著;在开展就业工作时,方式方法或工作内容有创新;认真完成学院或学校安排的培训和会议,不断提高自身工作水平。
(八)资助工作先进个人
1.参评人员资格
2021年全年在岗的辅导员、资助工作联络员(从事资助工作满一年)。
2.推荐条件
认真完成学校、学院布置的各项资助工作;按时、认真完成资助数据审核报送相关工作;开展建档立卡等特殊群体摸排,在培养和学业、就业等帮扶方面成效显著;积极有效的开展资助育人特色活动,挖掘受助学生自立自强典型且进行宣传报道,工作方式方法或工作内容有创新。
(九)征兵工作先进个人
1.参评人员资格
辅导员、学院征兵工作联络员(联络员需从事征兵工作满一年)
2.推荐条件
认真完成学校、学院布置的武装工作,积极有效地开展征兵工作,按时参加征兵相关工作会议和培训,在宣传动员的方法上有创新,将全面覆盖式宣传和重点谈话式动员紧密结合,动员实效显著;熟悉征兵政策,不断提高自身征兵工作水平;及时帮助学生完成服役相关手续办理,在学习和生活上关心帮助退役学生。
(十)思政进科研团队工作先进个人
1.参评人员资格
2021年全年在岗的研究生辅导员。
2.推荐条件
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爱岗敬业、务实创新,严格履行辅导员工作职责。立足研究生工作实际,结合研究生成长成才规律,做好思政教育“最后一公里”工作;与研究生导师、科研团队密切联系,积极配合,协同育人;将党建、心理健康教育、就业创业教育等融入思政进科研团队工作中,使思想价值引领贯穿研究生教育培养全过程。工作举措有力有效,深受研究生信任、喜爱。
(十一)各类奖项推荐名额如下:
推荐单位 |
优秀辅导员候选人推荐名额 |
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 |
4 |
电子工程学院 |
3 |
计算机学院(国家示范性软件学院) |
4 |
网络空间安全学院 |
1 |
人工智能学院 |
2 |
现代邮政学院(自动化学院) |
1 |
经济管理学院 |
2 |
理学院 |
1 |
人文学院 |
1 |
数字媒体与设计艺术学院 |
1 |
国际学院 |
2 |
合计 |
22 |
深度辅导优秀奖、工作特色奖、爱心使者不限名额,由辅导员根据工作开展情况自行申报,学生管理工作先进个人、就业工作先进个人、心理工作先进个人、资助工作先进个人、征兵工作先进个人、思政进科研团队工作先进个人由学院推荐,每个学院可各推荐1—3人。
三、评选办法
学校成立学生工作评优小组,由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担任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全校学生工作先进个人和学院专项奖评选的组织协调、结果审定与争议处理。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校团委具体负责评选的组织工作。
(一)学院学生工作专项奖
各学院根据学院学生工作开展实际情况自行申报,原则上除就业工作外每个学院最多申报四项。请填写《学院学生工作专项奖申报表》(附件3)及汇总表(附件5),并于12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签字盖章送至学生发展中心204,电子版发送邮箱buptsxjyk@126.com。
(二)学生工作先进个人
1.个人申报
由辅导员根据工作开展情况自行申报,填写《学生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附件2),提交各学院。
2.组织推荐
各学院根据学院学生工作实际情况进行院内推荐工作,综合考量本科生辅导员、研究生辅导员工作特点和实际工作表现,确定本单位推荐的各类奖项推荐人选。
申报表由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签字,加盖学院党委公章后于12月19日前将个人申报表(附件2)和汇总表(附件4)提交,电子版发送buptsxjyk@126.com、纸质版报送至学生发展中心204。
学生工作部
研究生工作部
校团委
2021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