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首批高校优秀学生实习实践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
接北京市教委的通知,按照《“两区”“三平台”建设干部人才支撑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有关要求,北京市计划开展第一批高校优秀学生实习实践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习岗位
首批高校优秀学生实习实践岗位涉及东城、西城、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通州、大兴8个区,可在北京高校大学生就业创业信息网(www.bjbys.net.cn)查看。
二、报名条件
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作风朴实,品学兼优,有较强的组织和实践能力;
3.学习成绩优良,最高学历期间必修课程无重修或补考;
4.符合实习单位岗位要求;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未因违法违纪受过处分。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10月25日至11月12日,学生可自行登录北京高校大学生就业创业信息网,选择首页右上角“学生登录”注册登录;进入“简历管理”完善个人简历;在“双选会”栏目中,搜索“北京市高校优秀学生实习岗网上报名”,在页面中选择合适的实习岗位点击“预约”报名并投递简历;下载《高校优秀学生实习岗申请表》,如实填写相关信息,由院系党组织盖章后,同其他相关材料一并,于面试当天交所报单位审核。
四、有关要求
1.做好宣传动员。请各学院对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点对点宣传动员,对自身安全、工作保密等提出明确要求。相关学院要认真审核学生填写的《高校优秀学生实习岗申请表》,确保信息准确无误、真实有效。
2.相关待遇保障。学生实习期间,由所在单位为其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提供办公用品、午餐,原则上不安排住宿。
附件:高校优秀学生实习岗申请表
学生处就业与创业指导中心
2021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