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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科级辅导员聘任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1年科级辅导员聘任工作的通知
[2021-10-13 09:20:29]

各学院:

为进一步推进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激励和促进辅导员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落实《中共北京邮电大学委员会关于辅导员队伍建设的规定》(校党字〔2018〕83号)辅导员具有教师和管理人员双重身份,实行双线晋升”要求,保证辅导员工作有条件、干事有平台、待遇有保障、发展有空间,现就开展科级辅导员聘任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学校“双一流”建设目标,积极稳妥推进辅导员管理岗位聘任工作,不断优化辅导员队伍结构,提高辅导员队伍整体素质和管理服务水平。

二、聘任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恪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恪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品行修养,遵纪守法,公正廉洁,团结协作,德才兼备。

(二)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和理论知识。具有较高的业务能力,掌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规律,能够切实做好思想理论教育、党团和班级建设、学风建设、学生日常事务管理、学生安全教育、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校园危机事件应对、学生职业规划与就业创业指导工作、学生工作理论和实践研究。

(三)现任专职辅导员,硕士毕业,在辅导员岗位连续工作五年以上(含五年)且近五年每年考核合格。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

三、聘任组织

学校设立专职辅导员管理岗位聘任工作小组,由负责学生工作的校领导担任组长,成员由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人事处负责人组成,具体负责专职辅导员管理岗位聘任工作。

四、聘任程序与时间安排

(一)个人申请

符合申请条件的辅导员下载填写《北京邮电大学科级辅导员申请审批表》(附件1),于10月18日12:00前将纸质版申请表交至学院,电子版申请表发送至buptsxjyk@126.com。

(二)学院审核推荐

各学院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应聘者实际工作表现给予评议和推荐,将签有学院党委意见的纸质版申请表于10月22日中午11:00前交至学生工作部思想教育科(学生发展中心204)。

(三)资格审核

学生工作部和人事处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核。

(四)组织述职评定

参评辅导员进行述职汇报,工作小组组织专家进行评定。

(五)组织考察

由工作小组组织到所在学院进行考察。

(六)公示

工作小组汇总评定、考察结果报学校审核,确定拟聘人选,并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

(七)公布聘任结果和备案

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签发聘任文件,并做好备案工作。

科级辅导员从聘任之日起计算,转岗到其他岗位,科级辅导员不再保留。

五、工作要求

申请聘任的专职辅导员,要严格遵守学校组织人事工作纪律,正确对待,不得弄虚作假。对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行为,一经发现,除取消资格外,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依纪依规严肃处理。

 

学生工作部

研究生工作部

人事处

2021年10月13日

北京邮电大学科级辅导员申请审批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