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届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专项补贴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精神,根据北京市教委、学校党委有关精神,体现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学校决定开展2021届家庭经济困难毕业本科生和研究生就业专项补贴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申请条件
1. 毕业年度内(2021年)所在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2. 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
3. 建档立卡家庭、孤儿、烈士子女;
4. 毕业学年内(2020-2021学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
具有以上情况之一及其他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2021届毕业生自愿申请。
特别提示:继续攻读硕士、博士研究生学位的学生不可申请本补贴。
二、补贴标准
每人一次性补贴300元。
三、申请时间
6月9日—6月15日。
四、申请流程
“信息门户”右侧的“系统直通车”选择登录“学工系统”或复制链接(https://stu.bupt.edu.cn/new/index.html)——进入“困难补助”应用——2021届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专项补贴——提交申请。佐证材料为就业三方、贷款证明及符合家庭经济困难条件的相关材料。
五、审核与发放
辅导员、学院于学工系统线上审核。经学校审核就业情况批准后发放相应补贴。如经查实所报信息不属实者,将取消其申请资格。
联系电话:010-62282757。
联系地址:西土城校区学生发展中心110。
学生工作部(处)
2021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