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青学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为全面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推进资助育人,进一步展现我校资助育人工作成果,选树学生中奋发进取、自强不息的先进典型,激励大学生自强成才和感恩奉献,现开展2020-2021学年“青学之星”评选活动。
一、评选范围
我校全日制本科、在校二年级及以上的注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评选时间
2021年5月14日—2021年6月5日。
三、评选标准
(一)评选对象基本条件
1.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坚定的政治立场,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
2. 遵纪守法,品德高尚,遵守社会公德,无违法违纪行为;
3. 生活简朴,勤俭节约,不铺张浪费;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为人善良友好;积极乐观,自尊自信,不畏挫折;
4. 在学习和生活中严格要求自己,刻苦钻研,成绩优异,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曾获校级及以上奖学金。
5. 在爱国奉献、道德弘扬、科技创新、自主创业、自立自强、志愿公益等方面有突出的事迹,在学生中树立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榜样形象。
6. 往届“青学之星”不可重复参选,上学年“青学之星提名”获得者可参选,不占学院本学年名额,可直接报名。
(二)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 在科技创新方面有优异表现,在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评选等各类国内外大学生科技创新类比赛中获得过校级及以上奖励;
2. 热心公益,乐于奉献,积极参与志愿服务,尤其是走入社区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并在过程中有突出表现,得到广泛认可;
3. 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尤其是深入贫困地区从事实践服务活动,并能以创新形式取得优异成绩,获校级及以上表彰者;
4. 在克服困难、自强不息方面受到广泛认可。
四、评选方式
1. 根据评选标准,凡符合条件的学生可以在学工系统(网址:https://stu.bupt.edu.cn/new/index.html)的“本科生荣誉称号”“青学之星”报名;
2. 学院辅导员和主管资助工作的老师于5月21日前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依照本院候选人数确定候选人名单;
3. 资助中心组织开展评选工作。
五、学院提交材料
请各学院于5月21日前提交以下材料:
1. 学院推荐的学生个人事迹介绍材料(学习成绩、获得的奖励、学生活动、成长经历、自强事迹等请详细介绍,内容尽量详实,并请在最后附上个人的座右铭);
2. 电子版学生生活照片;
3. 学生个人展示视频(视频要求横屏,可以录制或者相关素材剪辑,时长1分钟以内);
以上材料由学院汇总后发至资助中心邮箱zzzxbupt@163.com。
六、推荐名额(20人)
学院 |
推荐人数 |
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 |
4 |
电子工程学院 |
3 |
计算机学院(国家示范性软件学院) |
3 |
网络空间安全学院 |
1 |
现代邮政学院(自动化学院) |
2 |
经济管理学院 |
3 |
理学院 |
1 |
人文学院 |
1 |
数字媒体与设计艺术学院 |
1 |
国际学院 |
1 |
七、表彰奖励
2020-2021学年被评为“青学之星”和“青学之星提名”的学生,将按照学校规定给予奖励,并颁发证书。
学生工作部(处)
2021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