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动态 · 公告栏 · 文章内容

关于在2021届毕业生中评选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关于在2021届毕业生中评选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2021-05-10 09:23:41]

各学院:

为切实做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树立先进典型,鼓励全体学生在校期间勤奋学习、刻苦钻研、积极进取、奋发有为,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共青团北京市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意见》(京教学〔2012〕1号)、《北京邮电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校发〔2020〕2号)文件精神,特此面向2021届毕业生开展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1.评选范围:

(1)具有北京邮电大学学籍的2021届全日制本科生毕业生。

(2)具有北京邮电大学学籍的2021届全日制、非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研究生毕业生。

2.评选荣誉及比例:

(1)校级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比例为毕业生总数的15%;

(2)市级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比例为毕业生总数的5%。

市级优秀毕业生从校级优秀毕业生中推荐产生;研究生评选时需注意,非全日制优秀毕业生名额不可用于全日制优秀毕业生。

3.评选流程: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学院成立评审小组,按照广泛宣传、组织评选、民主评议、学院初审公示的程序开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无异议,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后,向学校推荐校级优秀毕业生人选和市级优秀毕业生人选。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根据各学院推荐结果组织等额评审,评选指标单列的提名推荐人选纳入所在学院初评结果,并在校内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4.荣誉认定:校级优秀毕业生由学校颁发《北京邮电大学优秀毕业生证书》,市级优秀毕业生将由市教委统一颁发荣誉证书,有关获奖材料将归入本人档案。

5.注意事项:已评选为优秀毕业生的学生,若毕业离校前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或学术不端行为,学校将收回其证书,取消其优秀毕业生称号。

6.材料提交:优秀毕业生线上申请系统(学工系统-本科生/研究生荣誉称号)将于5月11日至5月25日开放,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将于系统关闭后从后台导出各学院最终推荐汇总名单,请各学院在5月25日系统关闭前完成评选、公示、审批、导出汇总表等所有流程。校级和市级优秀毕业生个人申请表、汇总名单纸质版(两种奖项分别从系统中导出汇总)学院签字盖章后提交,本科生材料统一交到学生处学生管理科(学生发展中心202),研究生材料统一交到研究生工作部(教一楼415)。北京邮电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及学生线上申请填报、学院审核流程详见附件。

联系人:胡承蓉 薄婷

联系电话:62282608 62283577

 

学生工作部(处)

研究生工作部

2021年5月10日


北京邮电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pdf

荣誉称号-学院操作手册.docx

荣誉称号-学生操作手册.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