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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内选拔赛的通知

关于举办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内选拔赛的通知
[2021-04-20 15:28:29]

关于举办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内选拔赛的通知

 

各学院:

为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回信重要精神,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推动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加快培养创新创业人才,定于 2021年4月至10月举办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现将有关校内选拔赛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我敢闯、我会创

二、大赛目的与任务

更中国、更国际、更教育、更全面、更创新,传承跨越时空的伟大的井冈山精神,聚焦“五育”并举的创新创业教育实践,推进赛事组织线上线下相融合,打造共建共享、融通中外的创新创业盛会。

以赛促教,探索人才培养新途径。全面推进高校课程思政建设,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引领各类学校人才培养范式深刻变革,建构素质教育发展新格局,形成新的人才培养质量观和质量标准,切实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以赛促学,培养创新创业生力军。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和高水平自立自强,激发学生的创造力,激励广大青年扎根中国大地了解国情民情,在创新创业中增长智慧才干,坚定执着追理想,实事求是闯新路,把激昂的青春梦融入伟大的中国梦,努力成长为德才兼备的有为人才。

以赛促创,搭建产教融合新平台。把教育融入经济社会产业发展,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领域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融合,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努力形成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的新局面。

三、参赛项目要求和类型

(一)参赛项目要求

1. 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下一代通讯技术、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服务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

2.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他人成果、提供虚假材料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3.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须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等;已在主管部门完成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须提交营业执照、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证件的扫描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真实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在大赛通知发布前,已获投资1000万元及以上或在2020年及之前任意一个年度的收入达到1000 万元及以上的参赛项目,请在总决赛时提供投资协议、投资款证明等佐证材料。

4. 参赛项目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内容。须尊重中国文化,符合公序良俗。

5. 参赛项目根据各赛道相应的要求,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报名参赛。已获本大赛往届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可报名参加本届大赛。

6. 参赛人员(不含师生共创参赛项目成员中的教师)年龄不超过 35 岁(1986年3月1日之后出生)。

(二)参赛项目类型

1. “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 “互联网+”制造业,包括先进制造、智能硬件、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 “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下一代通讯技术、区块链等;

4. “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 “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 、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参赛项目应结合以上分类及自身项目实际,合理选择项目类型。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

四、参赛组别和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等,分为本科生创意组、研究生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师生共创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一)本科生创意组

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

1. 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团队负责人及成员须均为我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2. 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本组比赛(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二)研究生创意组

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

1. 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团队负责人和团队成员须为我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或本科生。

2. 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本组比赛(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三)初创组

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未满 3 年(2018 年 3 月 1 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 1 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 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我校全日制在校生(包括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 5 年以内的学生(即 2016 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 初创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 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 1/3。

3. 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含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可以参加初创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 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四)成长组

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 3 年以上(2018 年 3 月 1 日前注册);或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未满 3 年(2018 年 3 月 1 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 2 轮次以上(含 2 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 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我校全日制在校生(包括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 5年以内的学生(即 2016 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 成长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 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 1/3。

3. 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含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可以参加成长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 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 26%)。

(五)师生共创组

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或者教师与学生共同参与创业且教师所占权重比例大于学生(如已注册成立公司,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的项目,并符合以下条件:

1. 参赛项目如已注册成立公司,公司注册年限不得超过5年

(2016 年 3 月 1 日后注册),师生均可为公司法定代表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股权结构中,师生股权合并计算不低于 51%,且学生参赛成员合计股份不低于 10%。

2. 参赛申报人须为我校全日制在校生(包括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 5 年以内的学生(即 2016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

3. 参赛项目中的教师须为高校在编教师(2021 年 6 月 1 日前正式入职)。

五、“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如参加大赛,可自主选择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或其他赛道比赛(只能选择参加一个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单列奖项、单独设置评审指标。

(一)参赛项目要求

1.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应符合大赛参赛项目要求,同时在推进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城乡社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有创新性、实效性和可持续性。

2.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原则上不多于15人(含团队负责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核心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3.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全日制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5年之后毕业的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4.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项目,不可报名参加本届大赛。

5.没有参加本届“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不得参加 “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比赛。

(二)参赛组别和对象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须为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否则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赛资格。根据项目性质和特点,分为公益组、创意组、创业组。

1. 公益组

(1) 参赛项目以社会价值为导向,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

(2) 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社会组织,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

(3) 师生共创的公益项目,若符合“青年红色筑梦之旅” 赛道要求,可以参加本组比赛。

2. 创意组

(1) 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痛点问题、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合。

(2) 参赛项目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

(3) 师生共创的商业项目不允许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可参加高教主赛道。

3. 创业组

(1) 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痛点问题、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合。

(2) 参赛项目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已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 1/3。如已注册成立机构或公司,学生须为法定代表人。

(3) 师生共创的商业项目不允许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可参加高教主赛道。

六、比赛方式及赛程安排

大赛采用初赛项目筛选、复赛答辩评审、现场决赛展示答辩三级赛制。

1、参赛报名:

① 报名时间:4月20日— 5 月11日。

报名方式:参赛团队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或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十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任一方式进行报名。截止时间5月11日下午17:00前。

② 需准备材料(电子版一份,顺序如下):

附件1:参赛报名表

附件2:创业计划书

初创组、成长组附工商执照、公司股权构成证明书、参赛申报人是毕业生需要提供毕业证书复印件、公司投资情况证明书或说明书;

师生共创组附工商执照、公司股权构成证明书、参赛申报人是毕业生需要提供毕业证书复印件、公司投资情况证明书或说明书;

附件3:团队介绍

附件4:汇总表

③ 材料提交

参赛团队需将报名材料电子版(附件1:参赛报名表附件;2:创业计划书附件;3:团队介绍附件;4:汇总表)交至邮箱bupthlwj2021@126.com;截止时间为 5 月11日 17:00。各项附件命名格式:“互联网+”校内赛+项目名称+(参赛报名表/创业计划书/团队介绍/汇总表);

2、初赛评审: 5月12日— 5 月 23日。大赛组委会邀请专家进行项目筛选,并公布进入复赛队伍名单。

3、复赛评审:5月24日— 6月9日。大赛组委会组织进入复赛队伍进行项目答辩,决赛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六、大赛奖励

获得大赛奖项的团队,有机会代表学校参加第七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北京赛区比赛及全国总决赛。获奖情况将作为团队申报创业奖学金的重要参考依据。对于参赛的本科生,如所在参赛团队获奖,由各学院根据《北京邮电大学关于本科学生参加学科竞赛等创新实践活动认定的若干规定》,给予一定的保研加分。具体加分实施细则由各学院确定。

 

 

大赛组委会联系人:

校就业与创业指导中心 周秋红

联系电话:62283032

答疑信箱:bupthlwj2021@126.com

办公地点:学生公寓十号楼 130

大赛交流qq群:985674490

 

 

 

 

 

第七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北京邮电大学赛区组委会

2021年4月20日


附件1:参赛报名表.docx

附件2:创业计划书.docx

附件3:团队介绍.docx

附件4: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