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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北京邮电大学辅导员工作室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1年北京邮电大学辅导员工作室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1-04-07 15:28:12]

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切实加强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全面构建“三全育人”大思政格局,根据《中共北京邮电大学委员会关于辅导员队伍建设的规定》(校党字〔2018〕83号)文件要求,现面向全校辅导员开展第二批辅导员工作室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全校辅导员

二、申报类别

辅导员工作室建设周期为2年,实行主持人负责制,每个工作室设工作室主持人1名,团队成员不少于6人。

辅导员工作室围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综合素质培养与发展指导、国防军事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资助育人、就业与创业指导等六个方面或自选与学生工作相关的其他专项领域进行申报。每位申报人(即工作室主持人)限参与1个辅导员工作室项目,每个学院(以申报人所在学院为准)限申报2个辅导员工作室项目。

三、工作任务

辅导员工作室应制定工作计划,在建设周期内按照既定目标完成相应任务:

(一)开展课题研究。辅导员工作室应以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工作为基础,针对新形势下高校辅导员工作面临的热点问题、难点问题进行专题研究,探索高校辅导员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在建设周期内至少要成功申报1项校级以上课题,撰写并发表论文1篇以上。

(二)总结优秀案例与创新成果。辅导员工作室应在学校相关部门指导下,不断总结先进事迹和优秀案例,形成相应典型经验、固定工作平台或长效工作机制,在建设周期内至少形成2篇优秀案例与创新成果。

(三)打造骨干团队。工作室通过制定工作室运行方案(包括规章制度、团队目标、研究专题、培训考核等),使团队成员能在周期内熟练掌握相关理论,熟悉工作模式和流程,打造辅导员骨干团队,形成辅导员“人人有研究、人人有经验、人人出成果”的良好局面。

(四)凝练精品项目。辅导员工作室要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开展特色活动,总结工作经验,深化工作成果,形成典型经验、固定工作平台和长效工作机制,使项目具有“可示范、可引领、可辐射、可推广”的价值,积极申报教育部辅导员工作精品项目,积极承担学校相关部门委托的一些活动项目。

(五)推广工作经验。工作室的研究成果应以专题讲座、研讨会、案例交流会等形式在全校范围内介绍、推广。工作室在周期内至少承担2次以上的全校辅导员学习交流活动,在全校范围内积极推广工作经验和探索成果。

四、申报条件

(一)申报人(工作室主持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

2.热爱高校辅导员事业。关心爱护学生,师德高尚,廉洁自律,作风正派,为人师表,愿意为学生成长成才服务。

3.具备较强的思想理论研究和价值引领教育的能力。准确把握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和学生成长成才规律,创造性地开展大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工作。

4.学院党委副书记或从事辅导员工作2年以上的专职辅导员。

5.符合以下条件者优先:

(1)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或提名奖、入围奖获得者;

(2)北京高校优秀德育工作者、十佳辅导员、优秀辅导员获奖者;

(3)北京高校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获得者;

(4)在学生工作的某个领域取得市级以上奖励或表现突出的学校优秀辅导员;

(5)具有扎实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曾主持校级以上教育管理相关研究课题,以第一作者发表学生工作相关论文2篇以上。

(二)团队成员:辅导员、班主任、学生工作相关人员,由各工作室主持人提名,鼓励跨学院或部门组建团队。辅导员占比不低于60%。每名老师作为团队成员限参与2个辅导员工作室项目。

五、条件保障

(一)根据各工作室工作情况,学工部、研工部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经费主要用于辅导员工作室的学生活动开展、课题研究、学术研讨、学习交流、图书资料购置、调研考察等方面。

(二)学工部、研工部负责指导辅导员工作室的工作计划制定;监督辅导员工作室建设情况;及时总结推广辅导员工作室特色做法和经验。

(三)学工部、研工部负责整合相关培训资源,及时为辅导员工作室提供相应的业务培训。优先选派部分优秀工作室成员参加校内外的培训、交流。

(四)在工作室构建完善后,学工部、研工部对该工作室进行正式挂牌。

六、评估与考核

对辅导员工作室的评估与考核工作以2年为一个周期,采用内部考核、中期考核以及终期评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建设中期,辅导员工作室要认真进行工作总结、制定下一年工作计划,报送学工部、研工部。

(一)内部考核:辅导员工作室成员每年年终撰写学习报告,对当年参加学习和培训等方面的情况进行总结。周期结束,做出自我鉴定,对2年来知识结构、工作能力、资格证书、工作研究、作用发挥等方面的情况进行总结并提交相关证明,由辅导员工作室对其进行考核。

(二)中期考核:第一年结束后,学校组织中期考核,对达不到建设要求者停止第二年资助。

中期建设要求:

1.组织1次全校辅导员学习交流活动;

2.积极参与学校课题研究的申报;

3.撰写优秀案例或创新成果1篇。

(三)终期评估:建设期满后进行终期评估验收,主要考核2年来工作室的工作成效、研究成果、团队建设、成果应用推广情况等,重点考察工作实效和创新应用情况。评估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对评估优秀的工作室予以奖励,评估不合格的,终止建设资格,主持人2年内不得再进行申报。

七、申报办法

(一)符合申报条件的辅导员请根据要求进行申报,填写“北京邮电大学辅导员工作室申报表”(见附件),于4月15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buptsxjyk@126.com,纸质版由学院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交至学生发展中心204。

(二)评选程序包括资格审核、材料评审、现场答辩等环节。学工部、研工部将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公平、公正、公开以及注重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严格评审。

(三)辅导员工作室建设周期为两年,在建设周期内,工作室主持人若调离一线专职辅导员岗位,工作室可申请变更主持人。

(四)辅导员工作室以建设方向特色命名,由学工部、研工部组织专家评审、确定立项后,予以冠名。

 

联系人:明老师 62282736  许老师62283577

 

学生工作部(处)

研究生工作部

2021年4月7日


辅导员工作室申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