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新资助政策,认真做好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9〕19号)、《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高校奖助学金名额的函》(财教便函〔2020〕303号)要求,我校将启动2020-2021学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1、各学院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认真组织开展本院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
2、我校本科生国家助学金分为两档,一等国家助学金发放标准为每人每学年3000元,二等国家助学金为每人每学年2000元,分十个月按月发放。
3、评审流程:学生登录学工系统申请(https://stu.bupt.edu.cn)——选择“助学金”——选择本科生国家助学金(暂不分等级)——填写并完善个人申请信息(需填写家庭所在地三级行政区划)——提交申请(提交后在线打印申请表并交与辅导员)——辅导员、学院和学校审核——学校综合困难生评定等级确定助学金等级并反馈学院复核——公示。
4、请各学院于10月29日前将本院学生纸质申请材料交资助中心(西土城校区学生发展中心110、沙河校区综合办公楼309)。
联系人:魏然、齐万彬
电话:010-62282757
学生处
资助中心
2020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