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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暑期洪涝等自然灾害受灾及暑期突发事件学生专项资助的通知(重发)

关于做好暑期洪涝等自然灾害受灾及暑期突发事件学生专项资助的通知(重发)
[2020-09-08 10:23:33]

各学院:

   为切实贯彻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2020年秋季学期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教电〔2020〕363号)精神,深入宣传国家资助政策,帮助在特殊时期因洪涝等灾害以及及暑期突发事件而产生经济困难的本科生渡过难关,学校设立专项困难补助经费,解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后顾之忧,确保精准有效资助,现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因洪涝等自然灾害或暑期突发事件而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全日制预科、本科生、研究生,包括2020级新生及在校生。

二、资助种类和标准

(一)2020级全日制预科、本科生、研究生新生

1.设立专用绿色通道,使用迎新系统申请绿色通道,优先办理入学手续;

2.视具体情况发放绿色通道补贴500元;

3.视具体情况发放爱心大礼包,内含学习生活所需用品;

(二)全日制预科、本科生、研究生在校生

1.视具体情况发放慰问金300元。

三、资助程序

 1.符合资助条件的新生通过迎新系统(welcome.bupt.edu.cn)的“绿色通道”模块提交申请,提供家庭所在地村以上一级的家庭受损情况证明、庄稼房屋受损图片等作为佐证材料,证明中须体现学生姓名、受损情况等,未注明受损情况的不予资助;

2.符合资助条件的在校生在“信息门户”右侧的“系统直通车”选择登录“学工系统”或复制链接(https://stu.bupt.edu.cn/new/index.html)——进入“困难补助”应用——2020洪涝等自然灾害专项困难补助——提交申请,并提供家庭所在地村以上一级的家庭受损情况证明、庄稼房屋受损图片等作为佐证材料,证明中须体现学生姓名、受损情况等,未注明受损情况的不予资助;

3.学院资助工作小组于9月10日(周四)前对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保申请材料的真实性;

4.资助中心将资助情况提交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审批通过后提交学校财务部门进行发放。

四、相关要求

1.2020级新生在落实好国家各项资助政策的同时,辅导员在新生入学报到前通过多途径、克服困难掌握了解受灾学生信息,确保“绿色通道”的畅通,不能让一名学生因为家庭受灾而休学、退学,保障新生顺利入学;

2.各学院在进行2020—2021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国家奖助学金评选时,要充分考虑该部分学生,有针对性的开展工作,对困难生信息库进行合理的动态调整,在受助档次上适当倾斜;

3.对即将开始的2020—2021学年度国家助学贷款申报工作,各院重点考虑这部分学生,及时通知受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有关要求准备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资料。

4.优先安排勤工助学岗位,实行“优先优岗优酬”。对近期安排的临时岗和本学期固定岗位招募,优先推荐这部分学生;

5.各学院要做好该部分学生的后续帮扶工作,将该部分学生纳入关注扶助对象,做好心理疏导、资助帮扶、学业指导等工作。

学生工作部

资助中心

2020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