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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北京邮电大学学生工作考核评优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9年北京邮电大学学生工作考核评优的通知
[2019-12-04 08:31:06]

各学院、研究院: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工作,更好地落实学生工作各项内容要求,激发各二级单位学生工作积极性,表彰学生工作落实到位、基础扎实、方法科学、成效显著的先进集体,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中发〔2016〕31号),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和改进高校宣传思想工作队伍建设的意见》(教党〔2015〕31号)和《北京邮电大学学生工作考核评优办法》(校学发〔2016〕21号)、《北京邮电大学心理工作评优奖励办法》(校学发〔2016〕53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开展北京邮电大学2019年学生工作考核评优。具体通知如下:

一、考核评优对象:全部二级学院、研究院

二、评测周期: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三、评选奖项及考核内容:

(一)学生工作先进单位

1.考评内容: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全国、北京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和学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情况,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情况;

(2)国庆70周年专项活动组织落实情况。

(3) 按照学校的工作部署,具体落实学生工作部(处)、研究生工作部、校团委等相关部门工作要求情况;

(4)学生党团建设情况;

(5)学生思想引领和成长服务工作开展情况;

(6)心理工作开展情况;

(7)学业辅导、学生资助开展情况;

(8)辅导员队伍建设情况;

(9)网络思政建设情况;

(10)新生引航主题教育活动开展情况;

(11)思想政治工作进宿舍、进科研团队情况;

(12)推进学院共青团改革工作、开展志愿服务、文体实践、科创实践、社会实践情况;

(13)其他学生工作开展情况(少数民族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征兵国防工作等);

(14)特色学生工作情况。

2.考评办法:

学校成立学生工作考核评优工作小组,由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担任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全校学生工作考核的组织协调、结果审定与争议处理。学生工作部(处)具体负责全校学生工作考核评选的组织工作。

学生工作考核评优由材料评审、工作总结暨现场考核与学生工作优秀成果三部分组成。

(1)材料评审:主要体现学院、研究院本评测周期内各项工作完成情况。学院、研究院按照《北京邮电大学学生工作考核评优办法》(附件1)的内容完成年度工作考核评优总结,并提交到考核评优工作组参与评审。准备学院全体辅导员各类工作手册(深度辅导员、辅导员进宿舍、少数民族、心理等)以及学院学生工作例会记录备查。满分为100分。

(2)工作总结暨现场考核:学院、研究院负责学生工作的主管领导根据本评测周期各项学生工作情况进行工作总结暨现场展示,满分为100分。

(3)学生工作优秀成果加分:按照《学院学生工作优秀成果上报表》(附件3)统计学院、研究院本评测周期内学生工作获得市级以上奖励的优秀成果,优秀成果加分累计不超过5分。

(4)材料评审和现场展示得分按照6:4的比例进行权重累加,在此基础上与学院学生工作优秀成果加分相加得出考核评优总分,总分排名前三名的学院、研究院获得“北京邮电大学学生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3.评选程序:

(1)材料评审提交及评审:各学院、研究院提交5000字左右的总结材料,于2019年12月16日前提交总结材料(每部分内容需要涵盖主要做法、主要成效和不足之处)和《北京邮电大学学生工作成果上报表》,电子版材料发送至buptsxjyk@126.com,题目为“**学院/研究院+学生工作考核评优材料”,纸质版总结材料、《北京邮电大学学生工作成果上报表》由学院党委盖章,送至学生发展中心204室。全体辅导员各类工作手册及学生工作例会记录不用提交,将由考核评优工作组走访学院并现场查看。

(2)工作总结暨现场考核要求:现场展示时长为10分钟,展示材料仅限使用PPT形式,请勿使用视频。

(3)工作总结展示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人:赵丹,电话:62282736,地点:学生发展中心204,邮箱:buptsxjyk@126.com

(二)心理工作先进集体

1.考评内容:

(1)重视学生心理素质教育工作,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学校有关学生心理素质教育的文件精神,积极配合学校完成各项任务,工作成绩突出。

(2)在心理研判会、辅导员心理培训中积极出勤。

(3)能定期对心理委员、宿舍心理负责人等人员开展培训和指导,并落实学院、导师、辅导员的工作责任,形成全员育人的工作格局。

(4)积极在本院组织开展心理素质教育活动,内容丰富,形式多样,针对性强,形成品牌,在促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成长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5)积极承办北京市、学校组织的心理素质宣传教育活动,动员学生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

(6)建立本院心理危机干预体系,认真落实“一人一册、一人一策、一人一组”政策,积极化解本院心理危机个案,本年度无极端学生危机事件发生。

2.评选程序:

本次评选拟评选心理工作先进集体2个。申报单位在认真总结一年来心理素质教育工作的基础上,提交书面与电子总结材料(附活动资料、活动照片等),填写《北京邮电大学心理素质教育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附件4),并于2019年12月10日前将材料报送心理素质教育中心,电子版文件以压缩形式发送到心理中心邮箱(标题:学院-心理评优材料)。

联系人:张兰鸽,电话:62281882,地址:学生发展中心102办公室,邮箱:buptxlzx@126.com。

(三)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1.考评内容:

(1)就业工作保障机制落实情况。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推进就业工作情况;就业工作队伍建设情况;就业工作制度保障情况。

(2)就业指导服务情况。面向学生提供咨询服务情况;就业指导活动开展情况;各类困难群体毕业生帮扶情况;就业状况摸底、数据核对、材料提交、手续办理、跟踪服务等工作落实情况。

(3)就业市场建设情况。就业宣传工作开展情况;走访用人单位、建立就业实习实践基地等市场开拓情况;组织、动员本院学生参加双选会、招聘会情况。

(4)工作实效。本科生、研究生就业率;毕业生及用人单位的满意度;毕业生中涌现出的就业典型;就业特色活动开展情况。

2.评选程序:

各学院、研究院总结过去一学年就业工作完成情况,形成年度就业工作总结和就业特色活动总结。考评小组根据两个总结,结合日常工作记录及就业率等情况,进行评选。各学院、研究院请于2019年12月10日前将总结和支撑材料报送就业与创业指导中心,电子版文件发送到邮箱。

联系人:陆若然,电话:62281909,地址:就业与创业指导中心136,邮箱:luruoran@126.com

 

 

学生工作部

研究生工作部

共青团北京邮电大学委员会

2019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