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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度心理素质教育工作优秀学生骨干评选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7年度心理素质教育工作优秀学生骨干评选工作的通知
[2017-11-08 14:37:07]

各学院、研究院:

为全面落实《北京邮电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心理素质教育工作的意见》(校学发[2016]10号)的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校心理工作队伍建设,鼓励先进,充分发挥班级心理委员和宿舍心理负责人的积极性和热情,学生工作部(处)及各学院将组织开展北京邮电大学2017年度心理工作优秀学生骨干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校本科生、研究生大、小班心理委员,宿舍心理负责人。

二、评选条件

1、乐观进取,态度端正,认真负责,积极为同学服务。

2、积极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努力帮助同学认识健康心理对成长成才的重要意义。

3、积极参加校、院组织的各种心理素质教育活动,并在活动中起到骨干带头作用。

4、认真完成各项工作,积极策划、组织形式多样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努力营造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工作得到班级、宿舍同学的支持和肯定。

三、评选办法

心理素质教育中心将按照如下要求对班级心理委员和宿舍心理负责人的工作表现分等级进行奖励:

1、一等:参加4场及以上培训并举办2场及以上班级或宿舍心理活动的班级心理委员和宿舍心理负责人;

2、二等:参加4场培训并举办1场班级或宿舍心理活动的班级心理委员和宿舍心理负责人;

3、三等:参加3场培训并举办1场班级或宿舍心理活动的班级心理委员和宿舍心理负责人。

本次评选采取学生自荐、学院初步审核、心理素质教育中心复审的流程。学生工作部(处)将对最终获奖的心理工作优秀学生骨干予以表彰、奖励。

请各学院、研究院按照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在基本条件合格的基础上择优评选,如果没有达到基本条件,不能参加评选。

请各学院、研究院按照要求填报材料,并于2017年12月8日(周五)前将《2017年度学院心理培训及心理活动开展情况统计表》(附件2)、《北京邮电大学心理素质教育工作优秀学生骨干申报表》(附件3)及本院拟推荐的《心理素质教育工作优秀学生骨干信息汇总表》(附件4)等相关材料,纸质版文件盖章后报送心理素质教育中心,电子版文件以压缩文件形式发送到邮箱(buptxlzx@126.com,标题:*学院心理工作优秀学生骨干评选材料)。

 

地址:学生发展中心102办公室

联系电话:62281882

邮箱: buptxlzx@126.com

 

学生工作部(处)

2017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