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心理工作先进集体评优表彰的通知
各学院、研究院:
为全面落实《北京邮电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心理素质教育工作的意见》(校学发[2016]10号)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我校心理工作队伍建设,鼓励先进,充分调动全校心理工作者的积极性,学校决定组织开展北京邮电大学2017年心理工作先进集体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及条件
参评对象:各学院、研究院
参评条件:
(1)重视学生心理素质教育工作,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学校有关学生心理素质教育的文件精神,积极配合学校完成各项任务,工作成绩突出。
(3)能定期对心理委员、宿舍心理负责人等人员开展培训和指导,并落实学院、导师、辅导员的工作责任,形成全员育人的工作格局。
(4)积极在本院组织开展心理素质教育活动,内容丰富,形式多样,针对性强,形成品牌,在促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成长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5)积极承办北京市、学校组织的心理素质宣传教育活动,动员学生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
(6)建立本院心理危机干预体系,认真落实“一人一册、一人一策、一人一组”政策,积极化解本院心理危机个案,本年度无危机事件发生。
二、评选名额
本次评选拟评选心理工作先进集体2个。
三、奖励措施
学校对获奖集体进行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
四、评选程序
申报单位在认真总结一年来心理素质教育工作的基础上,提交书面与电子总结材料(附活动资料、活动照片等),填写《北京邮电大学心理素质教育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见附件1),报送心理素质教育中心。
五、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研究院按照要求填报材料,并于2017年12月1日前将申报先进集体的材料及填写好的《北京邮电大学心理素质教育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报送心理素质教育中心,电子版文件以压缩形式发送到心理中心邮箱(标题:学院-心理评优材料)。
地址:学生发展中心102办公室
联系人:涂翠平
联系电话:62281882
邮箱: buptxlzx@126.com
学生工作部(处)
2017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