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关于下达2017年中央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名额的通知》(教助中心〔2017〕107号)《北京邮电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北京邮电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办法》,现将我校2016—2017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1.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我校全日制本科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
2.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我校全日制本科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3.参评学生应为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本科生。
二、奖励标准及名额
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学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学年5000元。具体名额分配表见附件。
三、评选办法及原则
1.相关文件及评审办法见附件。
2.评选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评选流程严格执行《北京邮电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北京邮电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办法》。
3.各学院应对初审名单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材料提交
各学院将学生个人申请材料及学院汇总名单由学院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交至学生处学生管理科,电子版材料(学院汇总名单)发送至学生处邮箱:xsc@bupt.edu.cn。
截止时间:10月12 日
电话:62282608
学生工作部(处)
2017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