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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邮电大学“宏志爱心”奖学金实施办法

北京邮电大学“宏志爱心”奖学金实施办法
[2011-10-27 08:16:33]
北京邮电大学“宏志爱心”奖学金实施办法


各学院:
  北京邮电大学的建设,加强对优秀贫困学生的资助及奖励机制,促进学生的德智体全面发展,为我国通信事业培养合格的高素质的人才,经与安徽华菱电缆集团有限公司友好磋商,决定由安徽华菱电缆集团有限公司捐资设立北京邮电大学“宏志爱心”奖学金,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 奖助学金资助人数及金额:
  每年资助10名优秀贫困本科学生,资助金额5000元/人,没有合适人选,可以空缺。
  二、 评选标准:
  凡申请该奖助学金的学生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模范遵守大学生守则;
  2、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秀,学年成绩在综合排名前15%;
  3、积极参加体育活动,身体健康,符合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
  4、在学校助学中心注册的的贫困本科学生
  三、评选办法:
  各学院根据评选标准及名额推荐,填写奖助学金登记表,各院比例附后。

学院
信通院
电子院
计算机院
自动化院
软件学院
经管院
人文院
理学院
人数
2
1
2
1
1
1
1
1

  四、 奖助学金的发放:
  1、 该奖学金由校基金会按学年发放给获奖学生;每学年5000元/人。
  2、 获奖学生在第二学年可以参加学校评优,获奖学生奖金额不足5000元,将由“宏志爱心”奖助学金补足,剩余部分将用于资助其他困难学生;如果奖学金超过5000元,获奖学生将获得奖学金,同时有义务将“宏志爱心”奖助学金转助给本学院其他优秀贫困学生;
  3、 各学院对获奖学生的在校表现及奖学金的使用情况进行跟踪了解,并定期向学生处、基金会汇报。
  五、截止时间:请各相关学院于2011年10月21日前将全部候选人申请材料报送到学生处学生管理科(行政办公楼204室)。
  六、 建立“宏志爱心社”
  成立北京邮电大学“宏志爱心社”,让同学们组织起来,自强、励志、学习成长、奉献爱心、回报社会,创建一个优秀团队,让爱心在这里发扬光大。
  七、 指派“宏志爱社”指导教师
  为加强对宏志爱心社的指导,管理和帮助,特指派“宏志爱心社”指导教师。

北京邮电大学
2011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