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签署贷款合同的通知
各学院、研究院(中心):
经与中国银行协商,本学年成功申请贷款学生本周将与银行签署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具体安排如下:
一、面签合同时间地点:
校本部:3月27日(周五)下午1:30,教四楼238
宏福校区:3月26日(周四)下午1:30,教二楼235
二、应携带的材料:
1、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还款卡(由辅导员在会前下发给同学)。
注意:如证件遗失,学生证需学院及学生处盖章的证明,身份证需学院及保卫处盖章的证明,所有的证明需要相关部门的红章压照片。
2、黑色签字笔。
三、注意事项:
1、请同学们务必按时前往。现场签合同时必须本人办理,不得他人代签。
2、国家助学贷款合同签署后,银行将进行审核,审核完成后将通过学校统一放款。对于学费已经划扣的同学,财务处将贷款金额打入个人邮政储蓄账户;对于通过绿色通道入学办理过学费缓交手续的同学,将直接缴纳学费。
2015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