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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届享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的通知

关于2015届享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的通知
[2015-06-18 15:34:05]

各学院,

   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相关单位的通知,2015届享受国家助学贷款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可申请一次性求职补贴1000元/人。

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及工作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发放的对象

   申请该项补贴的同学,需同时满足以下各项条件:

(1)2015届毕业生

(2)在毕业学年内享受国家助学贷款

注:保研、出国户档留存在留学生服务中心、未派遣的应届毕业生,不在此次发放求职创业补贴的范围内 。申请了“2015届毕业生求职补贴”的同学,不再重复享受此次求职创业补贴。

2、提交的材料

(1)《****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个人申请表》(详见附件1),一式两份。

(2)毕业生本人身份证件复印件一份(正反两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手写身份证号,本人签字并签注日期)。

(3)中国工商银行卡(存折)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手写银行卡号,本人签字并签注日期)。

注:申请人所提供的中国工商银行卡(存折)必须是以本人姓名、在北京地区各网点开立的、能够正常使用的账户。

 

备注:

一、填写《****年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个人申请表》的注意事项

1、“培养方式”必须为统招统分或非定向,定向毕业生不在此次发放求职创业补贴的范围内

2、“毕业年度”的填写格式为****年(无月日)。

3、“证件发放机构”填写所在高校名称,“证件号”无需填写。

4、“个人账户开户行全称”填写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分行****支行,银行账户(卡号)需与银行卡复印件一致。

5、“公示结果”和“所在高校审核意见”,学生本人无需填写。

二、申请材料的提交时间、地点

各学院需在6月23日(周二)前完成相关材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填写《****年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汇总表》(详见附件2),并于6月24日(周三)上午9:00统一交至就业指导中心132会议室。逾期不予办理

三、公示及发放。

中心将汇总后的材料公示无误后,送交北京市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北京市财政局审核后,将统一发放至毕业生上报的账户。

                                                           北京邮电大学

就业指导中心

2014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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