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优秀大学生事迹材料的通知
关于报送优秀大学生事迹材料的通知
各学院、研究院(中心)党委:
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挥优秀学生的示范带动作用,在首都高校及社会营造浓厚的创先争优氛围、促进大学生的全面发展,北京市委教育工委与《中国青年报》于2015-2016学年继续合作推出大学生典型系列宣传“寻找青春榜样”。按照教工委通知要求和学校工作安排,为挖掘我校大学生先进事迹,加大榜样引领工作力度,拟在我校开展优秀大学生事迹材料收集整理及推送工作。现将报送优秀学生事迹材料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秀学生标准
1.该生应在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现,能体现当代大学生自觉将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在行动上。如在专业上刻苦钻研,学有所成的;对人生怀揣梦想,不懈努力的;在科研上脚踏实地,勇于创新的;生活中助人为乐、热心公益的;面对苦难坚强乐观、自强不息的;能弘扬道德风尚尊老爱幼,勤俭节约等。
2.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硕士及博士研究生均可。如事迹特别突出的,可放宽要求至毕业一年内。
二、提交材料
1.推荐表(见附件)。包括500字的个人事迹简介,要求突出事迹本身,不要单纯罗列获得的荣誉。
2.事迹材料。格式、字数不限,应包括主要事迹、结合具体案例,事迹材料应形象生动,材料翔实,事迹典型感人,格调积极向上,语言质朴流畅。
3.两张个人生活照,照片中人物应占画面比例的1/3及以上。
4.其他辅助材料。
三、其他事项
1.推荐数量每院不少于1人,请各学院、研究院(中心)对材料把关,兼顾事迹材料类型。
2.请各学院于9月16日(星期三)下午17点前提交学生事迹材料电子版至邮箱:sxjyk@bupt.edu.cn。邮件命名格式为:学院+推荐人姓名。
联系人:秦莉 张畅郁
电话:62282736
附件一:优秀大学生事迹材料申报表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15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