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北京兴大助学基金会奖学金的通知
各学院:
为了鼓励在校学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全面发展,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推动北京邮电大学教育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经北京兴大助学基金会与北京邮电大学友好协商,决定在北京邮电大学设立北京兴大助学基金会奖学金。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参评基本条件和原则
1、2015年度考取北京邮电大学本科生;
2、学习刻苦、积极向上,有特殊才能的,学校应特别说明。特殊才能包括:领导才能、文体音乐特长等;特殊贡献包括:在科研、公益活动等方面;
3、家庭贫困证明
(1)符合国家对贫困生的认定标准,家庭收入低于各省市最低生活保障费标准;
(2)有街道和劳动部门提供的家庭收入情况证明;
(3)特殊情况如不能得到学生所在地开据贫困证明的,学院也可视具体情况出据学生贫困证明;
4、品行优良
同学、辅导员、学校对学生的评价良好以上;
二、奖励对象:
各学院共30名本科生;
三、申请与评审
1、申报
申请人须填写《北京兴大助学基金会受助学生登记表》,并提交三张一寸彩色免冠相片等表格中指定的资料。
2、评审程序
每学年跟踪评审
(1)下一年度,如有同学表示不愿意参加兴大组织的培训,兴大助学基金会可以取消学生的受助资格;
(2)如发现获奖学生本学年学习不努力或品行不好,学校有权提出终止资助的意见,并报北京兴大助学基金会备案;
四、奖励金额
获选大学生每学年资助5000元人民币,连续四年获得;
五、请各相关学院于2015年9月21日前将全部候选人申请材料(纸版)、电子版申请表报送到学生处学生管理科(行政办公楼204室)。
各学院奖学金名额分配(按人数比例)
学院 |
名额 |
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 |
7 |
电子工程学院 |
3 |
计算机学院 |
5 |
自动化学院 |
2 |
软件学院 |
1 |
数字媒体与设计艺术学院 |
1 |
理学院 |
1 |
经济管理学院 |
3 |
公共管理学院 |
1 |
人文学院 |
1 |
国际学院 |
5 |
总计 |
30 |
学生事务管理处
2015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