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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北京邮电大学2014-2015学年学生评优表彰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北京邮电大学2014-2015学年学生评优表彰工作的通知
[2015-09-29 14:47:14]

关于开展北京邮电大学2014-2015学年学生评优表彰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研究院:

为进一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鼓励和引导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营造良好的学风和校风,根据《北京邮电大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办法》、《北京邮电大学学生表彰条例》相关规定,我校将开展2014-2015学年学生评优表彰工作,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1、本科生各类奖项的评选办法详见《北京邮电大学学生成长手册》相关规定;研究生各类奖项的评选应同时参考学习成绩、导师意见、发表论文情况、参加科研活动及社会实践情况等。

2、评优工作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3、各类奖学金不能兼得,奖学金与各类助学金可以兼得。

4、评优实行一票否决制,要求各获奖集体和个人没有任何违纪记录。

二、组织机构

学校设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事务管理处);各院成立相应评优工作领导小组,专门负责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评优工作。具体组织构成和工作职责详见《北京邮电大学学生成长手册》相关规定。

三、奖项设置

1、学校奖项设置

序号

奖项名称

名额

奖励方式

1

三好学生

10%

奖品、证书

2

优秀学生干部

5%

奖品、证书

3

一等奖学金

3%

奖金、证书

4

二等奖学金

10%

奖金、证书

5

三等奖学金

25%

奖金、证书

6

文体积极分子

5%

奖品

7

学习进步奖

3%

奖品

8

先进班集体

20%

奖品、奖状

9

优秀研究生

5%

奖品、证书

10

优秀研究生干部

5%

奖品、证书

2、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各类社会赞助奖学金另行通知。

四、工作流程

1、各院根据本通知要求并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制订评优细则,向本院全体学生公布。

2、各院组织开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及时向本院学生公布排名情况,并初定学生获奖名单。各院要将初评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三天。

3、各院将公示合格的获奖学生名单(打印版)和本院评优工作总结交至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事务管理处),经综合评审后,上报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审批。

4、举行评优工作总结及表彰大会。

五、提交材料

请各学院、研究院于10月23日前提交以下材料:

1、获奖学生名单

2、学生综合排名

3、评优工作总结

4、各类学生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以上材料请同时提供电子版和加盖学院、研究院公章的纸质版,相关表格模板见“北邮人主页www.byr.edu.cn”下载区。

联系人:王玥,姜海洋

电话: 62282608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15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