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北京邮电大学2015年学生工作考核评优的通知
关于开展北京邮电大学2015年学生工作考核评优的通知
各学院、研究院: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工作,更好地落实学生工作各项内容要求,激发各二级单位学生工作积极性,表彰学生工作落实到位、基础扎实、方法科学、成效显著的先进集体,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16号文件)和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校宣传思想工作队伍建设的意见》(教党[2015]31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开展北京邮电大学2015年学生工作考核评优。具体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全部二级学院、研究院
二、考核评测周期: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三、考核内容:
1、学院、研究院按照学校的工作部署,具体落实学生工作部(处)、校团委等相关部门工作要求情况;
2、学院、研究院学生党团建设情况;
3、学院、研究院学生思想引领和成长服务工作开展情况;
4、学院、研究院心理工作开展情况;
5、学院、研究院学业辅导、学生资助开展情况;
6、学院、研究院辅导员队伍建设情况;
7、学院、研究院其他学生工作开展情况;
8、学院、研究院特色学生工作情况。
四、考核办法:
学校成立学生工作考核评优工作组,由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担任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全校学生工作考核的组织协调、结果审定与争议处理。学生工作部(处)具体负责全校学生工作考核评选的组织工作。
学生工作考核评优由材料评审、工作总结暨现场考核与学生工作优秀成果展示三部分组成。
1、材料评审:主要体现学院、研究院本评测周期内各项工作完成情况。学院、研究院按照《北京邮电大学学生工作考核评优办法》(试行)(附件1)、《北京邮电大学学生工作考核评优标准》(试行)(附件2)的内容完成年度工作考核评优总结,并提交到考核评优工作组参与评审。同时按照考核评优标准和工作开展情况准备支撑材料备查。满分为100分。
2、工作总结暨现场考核:学院、研究院负责学生工作的主管领导根据本评测周期各项学生工作情况进行工作总结暨现场展示,满分为100分。
3、学生工作优秀成果加分:按照《学院学生工作优秀成果上报表》(试行)(附件3)统计学院、研究院本评测周期内学生工作获得市级以上奖励的优秀成果,优秀成果加分累计不超过5分。
4、材料评审和现场展示得分按照6:4的比例进行权重累加,在此基础上与学院学生工作优秀成果加分相加得出考核评优总分,总分排名前三名的学院、研究院获得“北京邮电大学学生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五、考核评优工作具体安排:
1、材料评审提交及评审:总结材料及支撑材料于2015年12月23日前准备完成,电子版总结评审材料发送至sxjyk@bupt.edu.cn,题目为“学院+学生工作考核评优材料”,纸质版总结评审材料由学院党委盖章后送至行政办公楼205室。考核评优工作组于12月24日至28日完成对总结评审材料的审核工作,并组织人员赴各院检查学生工作支撑材料。
2、《北京邮电大学学生工作成果上报表》提交及评审:2015年12月25日前,电子版材料发送至sxjyk@bupt.edu.cn,题目为“学院+学生工作成果上报”,纸质版材料由学院党委盖章后送至行政办公楼205室。考核评优工作组于12月 28日完成对上报材料的审核工作
3、工作总结暨现场考核要求:现场展示时长为10分钟,展示材料可使用PPT或视频等形式。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人:秦莉 张畅郁
联系电话:62282736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15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