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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青学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青学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2019-05-09 16:32:26]

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青学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为全面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展现我校学生资助育人工作成果,培养新时代大学生先进榜样,选树学生中奋发进取、自强不息的先进典型,激励大学生自立成才和感恩奉献,现开展“2018-2019学年北京邮电大学青学之星”评选活动。

一、评选范围

 北京邮电大学全日制本科、在校二年级及以上学校注册的经济困难学生。

二、评选时间

 2019年5月8日—2019年6月8日。

三、评选标准

(一)评选对象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坚定的政治立场,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

2、遵纪守法,品德高尚,遵守社会公德,无违法违纪行为;

3、生活简朴,勤俭节约,不铺张浪费;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为人善良友好;积极乐观,自尊自信,不畏挫折;

4、在学习和生活中严格要求自己,刻苦钻研,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异,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曾获校级及以上奖学金或励志奖学金;

5、在爱国奉献、道德弘扬、科技创新、自主创业、自立自强、志愿公益等方面有突出的事迹,在学生中能够起到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榜样作用。

6、往届“北京邮电大学青学之星”不可重复参选,“北京邮电大学青学之星”提名奖获得者不受此限。

(二)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在科技创新方面有优异表现,在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评选等各类国内外大学生科技创新类比赛中获得过校级及以上奖励;

2、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或从事志愿者服务工作,并在工作中有突出表现,得到广泛认可;

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尤其是深入贫困地区从事实践服务活动,并能以创新形式取得优异成绩,获校级及以上表彰者;

4、在克服困难、自强不息方面受到广泛认可。

四、评选方式

1.根据评选标准,凡符合条件的学生,可通过个人自荐或他人推荐的方式,填写“北京邮电大学2018—2019学年青学之星报名表”(见附件)上交至各学院进行报名;

2.学院辅导员和主管资助工作的老师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依照本院候选人数确定候选人名单,并在规定时间内将候选人名单及相关材料上交学生处资助中心;

3.资助中心组织开展评选工作。

五、推荐名额(共计20人)

学院

推荐人数

信息与通信工程

4

子工程

2

算机

2

安全

1

1

2

1

信息

1

经济管理

2

1

人文

1

字媒体与设计艺术学

1

国际学

1

六、表彰奖励

被评为“2018-2019学年北京邮电大学青学之星”的学生,将按照学校规定给予奖励,并颁发证书。

七、报名时间

请各院于5月20日前将本院报名表纸质版送至学生处资助中心,电子版报名表发送至资助中心邮箱qgzx@bupt.edu.cn。

联系人:魏然    62282757

学生处资助中心

2019年5月8日

公告附件如下:

2019青学工程-青学之星报名表